“爱心姐姐”

小编来了!今天看到一篇文章说的是‘“爱心姐姐”’,特意拿来分享给各位看官,如果你也觉得这篇文章不错,记得分享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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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学风良了,校风正了,两年来没有发生一起安全事故,谁说送法不是送平安呢?”12月19日,当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未检科副科长罗兰来到陈淋子镇第一中学上法治课时,校长徐刚建高兴地说道。





2016年10月,一段陈淋子镇第一中学校园暴力视频在微博上、微信上流传。一初三男生被9人在宿舍里拳打脚踢、掌掴、用皮带抽等。据介绍,该暴力事件发生的原因是被打男生躲过了飞来的板凳,而砸到了一名女生,女生的男朋友从其他教室叫来几个同学暴打该男生,场面十分混乱。





这段视频引起多家媒体关注,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事后,被害人刘某经鉴定为轻微伤,犯罪嫌疑人李某、张某等人涉嫌寻衅滋事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人之初、性本善,要正确对待、处理青少年犯罪问题,既要用法律打击犯罪,也要用法律救助未成年孩子。法律的适用不当,会让他们一错再错,为社会留下更大的隐患。大医不治已病治未病,圣人不治已乱治未乱。”罗兰在日记中这样写道。





很快,罗兰就和学校负责人联系,承诺每月进行一次普法宣传,并为每名在校学生发放由固始县检察院未检科编制的《中小学生法治教育口袋读本》。





陈淋子镇,位于河南安徽两省交界地带的大山深处,距离城区70多公里。罗兰不顾山高路远,一次次走进校园普法,受到师生的热烈欢迎。





从事未检工作十年了,罗兰经办的案件众多,逢疑必查,遇坚必克,从不打退堂鼓,从不交糊涂账。每次法治课,她都从发生在学生身边的案例讲起,告诉他们不仅要培养法治思维,远离违法犯罪,还要学会自我保护,抵制不法侵害。





从去年开始,罗兰已经9次走进陈淋子镇第一中学,师生们都亲切地称她为“爱心姐姐”。让罗兰欣慰的是刘某现在已是重点高中的学生,他已经从受伤的阴影中走了出来,还经常给罗兰发去短信表示感谢。





(本报通讯员胡传仁吴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