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交通案例简报(2017年11月份)
一、数据统计
根据《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4〕第 15 号),2017 年 11 月份,广东海事局辖区共接报立案水上交通事故 11 起(其中列入统计范围的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 5 起),死亡失踪 8 人,沉船 3 艘,直接经济损失1435 万元。2017 年 11 月份,广东局辖区共接报各类海(水)上遇险事件 68 宗,海上遇险人员 183 人,成功救起遇险人员 174人,搜救成功率 95.0%。船舶遇险沉没 7 艘;协调组织派出参与救助船舶 164 艘次,救助飞机 5 架次,与相邻省(区)搜救合作 39 起。
事故特点
11 月份,广东海事局辖区共接报立案水上交通事故 11起,其中:船舶碰撞事故 4 起、自沉 3 起、搁浅 2 起、火灾/爆炸 1 起、触碰 1 起。事故特点主要表现为三个方面:
一是 11 月下旬时段水上交通事故集中发生,引发社会各方关注。11 月 24 日发生 1 宗船舶自沉事故(一般等级)、27 日发生 1 宗船舶碰撞事故(较大等级)、28 日又发生 1 宗船舶火灾/爆炸事故(一般等级)。
二是中小型船舶事故数占比较高。11 月份 5 宗一般等级以上水上交通事故中有 4 宗事故船舶类型为 3000T 以下中小型船舶。
三是船舶自沉原因较明显,货物积载不当、船舶缺乏维修保养、在恶劣海况下冒险航行等是导致船舶自沉的主要原因。
一、本辖区案例
案例一:
2017 年 11 月 12 日 0315 时,海南和宇运贸有限公司所属的“宇通 1”船(总吨:2997.0,功率:1765.0KW,船长:96.5 米,沿海航区,多用途船,船籍港:海南洋浦)从防城港装载有约 4989 吨铁矿,开往揭阳,在航经靖海电厂对开水域沉没,船上人员 14 人均已获救,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 900 万元。经初步调查,事故与船舶在遇风浪恶劣海况情况下冒险航行有关。
案例二:
2017 年 11 月 15 日 0330 时,东莞市航凯有运输限公司所属“粤东莞货 0186”船(总吨:1583.0,功率:746.0KW,船长:72.3 米,内河 B 级航区,运砂船,船籍港:广东东莞)从深圳装载 2500 吨砂前往广州番禺,15 日 0712时途径洪奇沥水道十五涌对开水域时,与一艘无牌小渔艇(功率:11.0KW,船长:4.5 米)发生碰撞,事故导致小渔艇沉没,两名渔民落水,其中 1 人获救、1 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与事故双方船舶了望不当有关。
案例三:
2017 年 11 月 24 日 1830 时左右,莫陈喜、区世东个体所有的 “中宝 7 号”轮(船名及相关参数有待进一步调查核实)装载 100 多立方沙泥,从广西北海开往广东茂名途中,在湛江港 29#浮标西北偏北约 1 海里处沉没,船上 4 名人员全部落水,2 人获救,1 人失踪,1 人死亡。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与船舶残旧、缺少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沙泥压载不当有关。
案例四:
2017 年 11 月 27 日约 0301 时,福建泉州综合实验区顺锦海运有限公司等所属的“顺锦隆”轮(总吨:2989.0,功率:1765KW,船长:96.9 米,沿海航区,散货船,船籍港:福建平潭),自河北京唐港载运约 5308 吨钢材拟驶
往佛山东沙港途中,在广州港 49 号浮附近航道内,与江苏南京拓昊运输有限公司、王品所属的“锦泽轮”(总吨:2946.0,功率:1765.0KW,船长:96.3 米,沿海航区,散货船,船籍港:江苏南京)发生碰撞,导致“锦泽轮”倾侧沉没,船上14 人全部落水,其中 9 人获救,4 人死亡、1 人失踪,直接经济损失约 505 万元。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与双方在会遇态势下未采取适当的避让措施有关。
案例五:
2017 年 11 月 28 日 2300 时左右, 印度尼西亚籍油轮“SC WARRIOR L”轮(总吨:56854.0,功率:14780KW,船长:240.99 米,无限航区,油船,船籍港:印度尼西亚雅加达)空载从印度尼西亚巴厘巴板开往广州,计划进广州中船文冲船坞有限公司修船。11 月 29 日 2027 时左右,该轮在广州港 35SJ 锚地清舱作业过程中,污油水舱舱面发生爆燃,事故造成清污工人 5 人受伤(3 人重伤,2 人轻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0 万元。经初步调查,该轮在清舱作业时,未按要求对在船人员进行控制,并对工作业人员缺乏有效的现场
安全监管;驱气工作操作不当,且作业人员缺乏清舱安全技能、清舱设备不符合要求。
(二)其他辖区案例或险情
案例一:
11 月 8 日 17 时 40 分许,山东枣庄市恒吉港航有限公司所属的鲁枣庄货 1928(总吨 571,功率:202KW,船长 54.8 米,内河 B 级航线,船籍港山东枣庄,杂货船)装载 1280 吨煤炭从济宁前往镇江,航行至京杭运河万庄段西侧黄墩湖泄洪道时,船舶生活舱起火,造成一名船上人员死亡。起火原因目前正由当地消防及公安开展调查。
案例二:
2017 年 11 月 9 日 0944 时,“宝迪隆 9”轮(总吨 10222,船长 149.48 米,船籍港舟山,干货船,载货 15000吨钢材)进口航行至黄浦江董家渡弯头水域时与出口船“苏中川 858”轮(总吨 441,船长 44.8 米,船籍港盐城,散装水泥运输船,空载)和“浙德清货 1925”轮(总吨 416,船长 44.9 米,船籍港湖州,散装水泥运输船,载货 963 吨水泥)发生碰撞,事故造成“浙德清货 1925”轮进水倾覆,2名船员落水获救,1 名船员失踪,“苏中川 858”轮船首左舷至船尾局部受损,“宝迪隆 9”轮船首球鼻首处有擦痕。经初步调查,事故原因与“宝迪隆 9”轮船长对黄浦江水文潮汐情况不熟悉,入弯后受浅水效应影响且操纵处置不当,船舶失去舵效有关。
案例三:
2017 年 12 月 2 日 0005 时许,EAST WAY SHIPPING CO.LTD 所管理的伯利兹籍杂货船“CHENG LONG”轮(总吨:1559,净吨:854,总载重吨:2497,船长:74 米)在驶往营口港途中,于仙人岛 1 号灯浮西南约 3 海里处与中国籍渔船“辽营渔 55078”轮(总吨:62,净吨:21,船长:19 米,型宽:5.25 米,型深:2.25 米)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辽营渔 55078”轮倾覆、船上 9 名人员失踪,构成一起较大事故等级水上交通事故。事故原因正在调查当中。
安全警示:
目前,南海海区进入冬季寒潮大风季节,海面风力普遍6—7 级,阵风可能达 8 级以上。为保证岁末年初水上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水上交通安全事项警示如下:
(一)加强船舶安全状况自查检修,全面做好防范寒潮大风工作。
(二)加强船舶碰撞事故防范工作。
(三)全力防范船舶火灾事故。
【本文数据源自广东海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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