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王尼玛,我只是戴头套的人而已!
看官辛苦啦!傻大方小编知道你找“我不是王尼玛,我只是戴头套的人而已!”这篇文章很久了,是否有种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的感脚呢?
正文开始:
你如何能证明,你就是你呢?
拥有着上千万微博粉丝,数百万视频关注者,并由《暴走大事件》起衍生了多个视频节目,在手游、直播等各个方向都有所触及的“暴漫”,前不久才平息了一次大风大浪。
当时,暴漫官方更新完大事件第五季第36期后,突然全网下架了旗下的所有大事件视频,一时间让无数人惊愕。
暴走大事件怎么了?
随后数周,不说明任何实际性的理由,大事件回归正常,仿佛什么也没发生过。想了解当时事件情况的姬友,可以查看此文,源于手谈姬的另一个号:
风吹墙头草,墙倒众人推
而今天,一个更严重的事件摆在了我们面前:王尼玛,准确来说,是王尼玛的扮演者之一,离职了。
而“王尼玛”的离职只是“大事件”中的导火索,手谈姬将在此梳理,这短短数十小时内发生的激烈交锋,而到底孰是孰非,谁真谁假,只能由姬友们,自行定夺。
昨天,一位微博昵称为“极品国产阿香”的用户放出狠话,他将“如果有一天他消失了,那么一定是任剑和陈茜干的,他将证明暴走漫画一切的谎言,并且曝出一系列视频”。
他还打了一系列的TAG,#王尼玛# #王尼玛被任剑威胁#等等。
那么极品国产阿香、任剑、陈茜他们到底是谁呢?暴走漫画的谎言又是什么呢?
随后不久,一个ID为“Bingolaga”的百万粉丝大号开始接连曝光各种聊天记录与朋友圈留言。
我们这才慢慢知道:极品国产阿香是提出离职的王尼玛的微博,任剑为暴走漫画的法定代表人,而陈茜则是任剑的助理。
百科上关于暴走公司的记录
通过“Bingolaga”发出的聊天记录片段可以得知,王尼玛扮演者,向公司提出离职,拒绝签订公司要求的各种竞业限制合同,而被公司监控,限制了人身自由。
Bingolaga爆出王尼玛扮演者的处境
王尼玛称,ceo任剑要让他“永远开不了口”
同时,王尼玛离职被公司状告违约
王尼玛控诉对方非法拘禁
除了上述聊天记录外,王尼玛还发出了自己的短信记录,上面记录了公司要起诉他的警告,而短信发送方“西安摩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正式暴走漫画的母公司。
以及在暴漫直播间里,左上角被打上了内容,上面写道:
暴走漫画CEO任剑起诉王尼玛擅离职守;傻大方资讯 编辑整理
王尼玛将面临高额违约金;傻大方资讯 编辑整理
王尼玛微信号:baozouxiaoyuangong。
这一切的一切都预示着,离职的这位员工来头不小。
然而,就在这些聊天记录发出后不久,暴走官方便跳出澄清:说这些话的只是公司内的一位网管,他因为欠了公司15万而被开除,而直播间、微博均被盗号,现已找回,这是一次恶意的诋毁。
微博声明自己被网管盗号
暴漫老大任剑朋友圈对此事的声明
任剑在群内对事件的详细解释
哦呀?被盗号?网管?欠了15万?
这样的澄清还没让人冷静下来,离职的王尼玛扮演者再次在朋友圈接连开炮反驳。
首先,他说自己绝对不是网管。
王尼玛放出自己的合同
合同清楚表明他从事演艺工作
他违约需要赔偿30万元
他放出自己的手的照片,从图上我们可以看到,他现在戴的戒指与当年王尼玛手上的戒指一模一样
劳动合同上有任剑的签名与公司盖章
其次,王尼玛扮演者称他没有盗号。因为那个“极品国产小香”是他的私人号,与公司根本没有关系。是公司反过来盗了他的私人号。
王尼玛在微信上与任剑对峙
王尼玛朋友圈放出他个人号的证明
王尼玛朋友圈评论区揭露各种“秘密”
最后,王尼玛通过视频解释了关于15万元欠款的详情,以及他与任剑为何会闹到如此地步的原因。
以下是手谈姬搜集到的,王尼玛与凤凰网采访人员的采访视频片段,视频全程画面被遮挡,只能听见王尼玛的声音。大家可以竖起耳朵,听一下这到底是不是我们熟悉的那个王尼玛。
傻大方资讯 编辑整理
视频很有可能被和谐,手谈姬在此用文字记录下大致内容,可能顺序有调整,但均来源于视频。
针对任剑说他是公司网管,王尼玛扮演者反问采访人员:“网管 ,公司高管会给一个刚入职的网管借15万吗?
我确实因为手头困难想借钱,我搞了wifi什么什么(这里手谈姬没听清,猜测是一个创业项目),欠了高利贷,没办法,但是以我个人的身份向任剑与他的经纪人陈茜借的。陈茜直接给我打了10万,欠条都没有,然而任剑表面上答应赢借给我,却先整理好了10万的借据,一点一点的给我钱,最终只给了我5万5。
任剑说的好啊,我们借给他15万,这个我们,用词很强。
极品国产阿香这个号以前是暴走的员工阿香的,后来阿香离职了,我怕他的名字被不怀好意的人占掉,就用我自己的个人号改名,所以这个阿香就是我的私人用号。
阿香离职的相关新闻
年底种种困难堆积,为了还债,我最后一次问任剑借钱遭拒,因为他收了我10万的欠条,却只借了我5万5。没办法,我想努力还钱,于是离职打算去赚钱。
任剑当时说,要送一份离职礼物给我。
随后,公司让我签订协议,禁止我其他演绎相关的职业工作,可我是个演员?我不演戏怎么吃饭?
离职7天后,人力发短信说要告我,他们很精明,因为法律规定了,离开7天就算擅离职守。我入职时法务团队为我花了3天定制合同,当时签了10年保密协议,5年劳动协议,我问任剑为什么要签5年?(一般都是2年) 他回答,因为我重要。
一个网管,公司会跟你签5年协议吗?
我确实做了公司的网管,为什么?因为为了还朋友的钱,我借了高利贷,但我工资低,所以我想兼任网管涨点工资,结果涨了2500。”
而关于他扮演王尼玛的具体细节,他如此回答采访人员:“我扮演B角色,只要A不愿意干,我就得顶上。比如暴走大事件里的商业广告,他不愿意演,只有我来。我觉得我非常敬业,从身高、体重、手势模仿、声音模仿无不努力做到最好。
我又一次直播唱歌4小时,人气飙升到二次元版第三,之后想让任剑买个麦克风,十块钱。任剑说,让我去死吧,自己买去。
采访来源于微博
随后,这位微博的相关消息被疯狂公关删除,我们无法评论也无法转播。
但从任然残存的视频采访,我们真的不难看出,王尼玛扮演者的绝望与控诉。
其实,关于暴走留不住人才的消息在知乎上早就遍地都是了,当年唐马儒的离开便是其中的代表。
关于王尼玛有多位扮演者也是许多内部人士所熟知的。
但一次本可好聚好散的离职,被闹得这么大,着实令人震惊。王尼玛扮演者的这次爆料注定会让许多人心中的王尼玛形象崩塌。
我们目前并不能证实这位扮演者有没有说谎,但他说的那句话将永远留在手谈姬心中。
我不是王尼玛
王尼玛只是个头套而已
我
只是戴头套的人而已!
PS:老仙你赢了……
荆轲刺秦王,谁是荆轲谁是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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