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婚戒、房子、车子都是男女双方共同走向婚姻时,为新生活添置的财产。如果能一直走下去,没人会去较真这些东西到底属于哪一方。一旦过不下去时,这些东西却也成为了互相争抢的财产。

        但是这些财产到底应该属于谁呢?是不是谁出资购买的,就应该属于谁呢?法律上又是如何规定的呢?胜法网特约几位婚姻律师,让他们来分享一下自己的办案心得。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方或双方劳动所得的劳动报酬,如工资、奖金、津贴、福利;用劳动报酬添置的财产;从事生产、经营所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得到的财产,但遗嘱确定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因赠与得到的财产,但赠与合同指明归一方所有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夫妻共有的财产,如夫妻一方偶然中奖所得的奖金等。

        同时,我国《婚姻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婚钻戒应该归谁所有?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结婚前后,一般男方都会购买结婚钻戒送给女方。那么如果婚后两人感情不和,不幸选择离婚时,结婚钻戒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还是只属于女方的专用生活物品呢?

        执业于广东卓建律师实务所的邱建辉律师(执业证号:14403201310024954)认为,如果婚戒是男方在婚前购买的,那么送给女方钻戒的行为应视为对女方的单独赠予,该赠予合法有效。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如果婚戒是男方在婚后购买的,那么婚戒是仅归女方个人使用。应当认定为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归女方个人所有。

婚房如何分配?

        婚房,可以算得上是当下结婚的标配条件。婚房又分为婚前购房和婚后购房,全款和按揭,登记在一方名下和登记在双方名下。不同情况下的分割标准都会不同。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并取得房产证;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

婚前有一方父母全额出资,房屋登记在该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全款买房。

以上5种情况,一般认定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

婚前一方买房,房产证只有一方的名字,双方共同还贷;

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婚后取得房产证,但中间完成加名操作;

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夫妻双方共同还贷;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

婚后双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

婚后共同财产买房。

执业于广东泰诺律师事务所胡新玉律师(执业证号:14404200910841312)指出,以上7种情况,需要就房屋的产权情况、房子的购买时间以及购房的出资情况来区别对待。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其实在确定财产归属时,协议是优先于法律的。如果夫妻能够通过协议将财产的权属问题确定好,是最方便的。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
离婚时,这些财产属于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