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结果!“老虎伤人”案庭审结束!网友热评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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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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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今天下午,备受关注的北京“老虎伤人“案庭审结束!被告动物园一方认为在此事件中无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在法院微博评论区,一些细节引发网友热议...





老虎伤人”案今日开庭





2016年7月23日,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东北虎园内发生一起老虎伤人事件。当时,游客赵女士中途下车后,被老虎拖走,其母周女士下车去追时遭老虎撕咬,造成周女士死亡,赵女士受伤。





2016年11月15日,赵女士起诉北京八达岭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延庆区法院受理并正式立案。





据@ 北京延庆法院微博,今天上午,北京市延庆区人民法院分别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分别系死者周某某之女、之夫、之父)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生命权纠纷和原告赵某诉被告北京某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两案。





来源:@中国新闻网 (张尼 冷昊阳)





14时18分,两案庭审全部结束。





原告方认为:





被告提供的猛兽区“自驾游”项目系违法经营,项目设计存在的缺陷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被告仅看重商业利益,漠视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游客安保制度极度缺失,无应急预案且没有及时有效救助。





根据《侵权责任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等规定,被告对周某某的死亡及赵某的受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据此,原告赵某、赵某某、周某以生命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赔偿因周某某死亡产生的全部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149万余元;原告赵某以健康权纠纷为由起诉要求被告按照70%的比例赔偿后续整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等各项损失共计69万余元。





被告辩称:





被告系合法经营的企业,延庆区安监局等部门做出的事故调查报告中关于相关事实的调查及认定结果说明,园方在此事件中无过错;





被告履行了提示、告知、警示义务,尽到了管理职责;





事故发生后,被告采取了适当的救助措施,出于人道主义精神,被告先行垫付了抢救费、食宿费等相关费用;





原告诉讼请求数额过高且相关项目无依据。因此,被告依法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几乎一边倒...





截至下午4点左右,在@ 北京延庆法院 相关微博评论区,点赞数较高的几条评论分别是:





说晚安阿





:请还老虎一个公道





头像有了就差个昵称了:还我老虎!





金有有呀:做人善良点吧,为了钱真的是什么都不要了





我这么好看绝对不能死:快赔老虎的钱





不难发现,网友评论几乎一边倒...





当事人:索赔并非讹诈





赵女士此前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表示,自己把当时去动物园的这条路重新走了一遍,将曾经在哪里看到了一些指示牌和警告牌、哪些是新增加的,都罗列了出来。





“我们一直没有否认过自己的过错,但不能因为我们的过错就掩盖园方的过错,希望法律能够公开、公平地审理这起案件,把责任划分清楚。”赵女士表达了这样的看法。





在赵女士看来,园方在提示牌设置、伤者救治过程中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责任,这也是她和家人申诉的主要理由,而索赔数额则是律师根据法律、伤情等多方面因素提出的,并非是“讹诈”。





“如果法院判了动物园承担相应责任,这个赔偿,我觉得可有可无。”赵女士强调。





同时,赵女士还表示,不管庭审结果如何,自己都会积极迎接新生活,并用自己的方式向母亲表达愧疚。她也希望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推动野生动物游览规定的进一步规范,让类似的事件不再发生。





“老虎伤人”存多个争议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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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年8月,由北京延庆区安全监管局牵头、多部门组成“7·23东北虎伤人事件”调查组公布了调查报告,认定事件不属于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随后动物园恢复营业,但东北虎园不允许游览,猛兽区自驾游暂停。当年11月中旬,东北虎园重新开放,增设电网,并在出口处大门上增设“严禁下车”的警示牌。





根据公开报道,该案在以下方面存在争论:





游览、经营方式是否合规





赵女士认为,这种游览方式就是极度不合理的,应该取缔或者整改。别人的动物园一般都会架起壕沟,玻璃幕墙或者架起电网。





园方代表曹志杰表示,很多人喜欢这种游览方式,作为企业来讲,采取这种游览方式,只要国家没有明文规定的它都是正确的,它能够生存发展就是合理的。





安全协议提醒是否到位





赵女士称,协议是在我们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签的,我们认为它没有法律效力,我们不知道那是一个生死状。





曹志杰表示,这个协议是通过相关法律专家审核过的。任何人,当你在签署任何一项协议的时间时候,至少对核心点应该是清楚的,否则不会签。





救助是否及时恰当





赵女士称,他们把车立即开出来了,可一直在原地前进倒退,没有做任何强有力地抢救。他们很多医疗急救药品都非常的简单,而且很多都没有拆封。





曹志杰表示,我们救治赵女士和她母亲的同时,其他工作人员过来往回驱虎。麻醉枪属于国家管制,枪支不可能随便允许使用。即便是用麻醉枪对于老虎想产生作用,至少要五分钟以后。





责任在谁





赵女士及其家人称,动物园没有第三方的安全风险评估,硬件措施不达标,进园的时候没有必要的安全教育,从买票到进园不到一分钟。动物园没有对猛兽和游客进行有效隔离;没有应急预案,也没有配备必要的救助设施及设备,且对员工也没有进行必要的培训;对于伤者没有采取有效的护理(如有效包扎、止血)行为。





赵女士认为,动物园方负主要责任,我们负次要责任,我们是判断失误造成的。





八达岭野生动物园回应称,在猛兽区,从园区的操作规范来说,包括工作人员在内,任何人都不能私自下车。员工拿着警棍等下车,同样属于近距离接触老虎,有生命危险。曹志杰表示,延庆区联合调查组对园区进行了关停一个月的调查整顿,最终得出结论是动物园没有安全生产责任。





赔偿方案





据原告律师白晓强介绍,赵女士将索赔金额调整为69万元,伤者家属还为已故的周女士提出149万元的赔偿金。





园方表示,对此事不负任何责任,但基于道义承担15%的补偿。截至开庭前,被告方、八达岭野生动物园依然坚持着园方无责的应诉主张,“希望进行人道主义赔偿”。





编辑:张力友





中国青年报(ID:zqbcyol)综合整理自中国新闻网(张尼 刘媛媛 冷昊阳)、中国之声(ID:zgzs001 记者:白杰戈)、法制晚报、正义网、新浪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