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谷金海湖矿难案二审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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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平谷区金海湖镇一非法采矿点巷道内发生矿难,造成6人死亡,事发后,矿洞经营者贺连裕等七人被警方抓获。经查,贺连裕等人于2009年开始在平谷非法采矿,矿物资源销售额累计达到600余万。今年8月,平谷区法院以犯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判处7名被告人有期徒刑8至15年不等。6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6名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非法采矿导致矿难发生





2016年5月13日晚,平谷区金海湖镇黑水湾村附近一金矿内发生事故,多名正在作业的矿工被困。平谷区政府曾发布通报称,其于5月14日上午接到金海湖镇政府报告,有人在金海湖镇黑水湾村非法盗采金矿,盗采过程中发生事故,2人受伤送医救治,另有5人被困井下。5月14日下午5点,搜救队在井下发现5具男性尸体。当晚11点,2名在医院救治人员中,有1人因急性呼入重度有毒气体经抢救无效死亡。此次矿难最终6人死亡,身份为5名矿工和1名雇主。





一位事发时从金矿逃出的幸存矿工曾对北京青年报记者表示,金矿在半山腰有一处入口,矿内有一段四五里的巷道,还有三四十米长的楼梯。13日当晚7点,他们一行人进入金矿内开始作业。大约一个多小时后,便发生了意外。一股黄色浓烟突然冒出,扑向巷道深处。他吸入浓烟后,感到嗓子异常不适,急忙逃了出来,后续还有一些矿工也跑出洞口,但仍有多人被困在矿内。这名矿工认为,浓烟可能是自制炸药的原料燃烧所生成。据悉,平谷区早已经对金矿全面禁采,事发金矿没有相关合法资质手续,属于违法盗采。该金矿为了避人耳目,一般在晚上进行作业。





案发后,被告人贺连裕经民警电话通知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但未如实供述,此后两天公安机关先后抓获5名被告人,最后一名被告人于2016年7月被抓获。





非法采矿累计销售额600余万





2016年9月,平谷区检察院以贺连裕等7名被告人涉嫌犯非法买卖、储存爆炸物罪、重大责任事故罪、非法采矿罪向平谷法院提起公诉。北京市平谷区法院调查得知,自从2009年以来,7名被告人伙同已经死亡的贺某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在平谷区金海湖镇黑水湾村雇佣工人开采国家矿产资源,2012年至2015年,贺连裕等人将非法开采的矿产资源销售至山东,累计销售额600余万元。2016年5月13日晚上8点左右,采矿巷道内发生事故,致使6人死亡,包括经营者贺某,其中5人一氧化碳中毒死亡,另1人不排除一氧化碳中毒死亡。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了非法开采尚未售出的金矿石等资源,总价值80余万元。此外,7名被告伙同已经死去的贺某共同出资购买炸药,案发后,民警曾在巷道内查获各类炸药18千克。





被告人贺连裕供述,矿难发生当天,他得到通知知道矿上出事了。由于意识到可能出人命,多名被告来到矿洞口,几名被告曾经和几个工人企图进洞救人,但因为洞内烟雾太大而未果。后几名被告商量着把矿难的事情往已经死亡的经营者贺某身上推,商量过后觉得躲不过去了,便决定报警。





法院二审驳回上诉





今年8月,北京市平谷区法院对此案进行宣判,7名被告被处以8年到15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案件一审宣判后,6名被告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北京市三中院,近日北京市三中院对此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6名被告的上诉,维持原判。





此外,原金海湖护矿队副队长赵某也已经获刑。2016年矿难发生后,赵某主动投案并交代曾多次收受非法金矿经营者6000元,并承认对非法采矿的行为未认真监管。赵某当时系平谷区金海湖镇政府工作人员,受金海湖镇政府的委托,担任金海湖护矿队副队长,负责金海湖护矿队的日常管理工作,带领护矿队员对辖区内的废弃金矿进行日常巡查,把关设卡打击非法采矿活动。最终赵某因为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





文/本报记者杨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