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底,又一波医院停止输液

来源:基层医师公社 于小渔

近日,吉林省人民医院取消门诊成人输液,患者根据处方,可到二级医院或基层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治疗。

12月底,又一波医院停止输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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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医院门诊大厅中间的大屏幕上在已经正式发出通知:“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医院决定于2017年12月12日起,停止门诊成人患者静脉输液,请您给予理解与支持!”

近日,据媒体报道,12月1日起,广西省梧州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已全面停止门诊静脉用药,各县(市、区)的二级医疗机构启动全面停止开展除儿科门诊、急诊科和其他特殊病情外的门诊静脉用药。

2017年8月,海南省卫计委确定了无需输液治疗的53种常见病多发病名单,并要求12月底前,各相关三级综合医院全面停止普通门诊输液。

加上我们之前报道过的一系列各地方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停止门诊输液的新闻,会发现,虽然目前出现的只是地方性零零散散的政策,但全国层面的停止大医院门诊输液是早晚的事。

那么,如此限制,究竟目的何在?除了为患者健康考虑这重要一点之外,这背后还有更为深远的意义。

一、促进双向转诊 实现医疗资源合理分配

对于限制大医院门诊输液,有人要问了,如果在门诊就诊时发现有一些患者是必须要输液的,该怎么办?

对此,据吉林省人民医院院长霍世会表示,这种情况下有两个选择:够入院指征的,医院可以收治患者入院治疗。如果不够入院指征但还需要输液,这部分患者会被转移到社区医院或二级以下医院去输液,这样的分流正符合国家关于分级诊疗的要求。

霍世会表示,“过去基本上都是下级医院的患者向三甲级医院转诊。现在为了解决百姓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通过这种形式把三甲级医院的患者转到下一级医院去治疗,才真正达到了双向转诊的目标。”

也就是说,基层治不了的病,要往上级医院转诊,而上级医院认为可以在基层医治的病,同样需要把患者转到下级医院去。

如此,才能使医疗资源得到合理分配,确有需要的到基层输液就可以了,没必要占用大医院资源。同样,基层就诊率得到提高,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县”。

二、大医院定位导致其须停止门诊输液

按照医联体对内部各级医院的定位,大医院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急危重症、疑难病例、科研教学及行业标准化的制定等系列工作,譬如感冒等简单小病,患者无需到大医院诊断和治疗,到身边的基层医院即可。

这样,大医院做大医院该做的事,基层医院也做自己能力范围之内的事,各司其职并做到互通有无,才是医联体以及分级诊疗真正要达到的效果。

三、限制基层输液是为了促进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仔细观察各地方政策可以发现,对二级以上医院,大多是要求其停止输液,但对基层医院,则并没有要求其停止,而是加大了审查力度,规定了哪些药品不需要静脉输液,停留在限制层面。

为什么对基层只限制不停止呢?

究其原因,对基层医院及门诊的限制输液,并不是为了不让基层输液,而是为了打击滥用抗生素,促进基层合理使用抗菌药物,实现理性输液。所以才会有诸如广东、安徽出台53种不需要静脉输液的常见病清单。

另外,对于基层输液条件的限制政策也颇多,尤其是针对村卫生室,因为不少村卫生室不具体静脉输液和抢救的条件,所以,在湖南、陕西、浙江等地方,更是提出了村卫生室输液要审批备案,未获得审批不得开展输液服务。

这所做的一切,并不是搞一刀切,而是为了使基层输液更安全,诊疗方法更合理。输液还是可以输,但会更加规范。

随着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的定位更明确,我们可以看到全国大范围地停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门诊输液是大势所趋,2018大医院门诊停止输液也必将更猛烈。

但无论是大医院停止门诊输液,还是加大基层医疗机构输液审查力度,最终都是为了能使医疗资源均衡分配,医疗行为更加安全,患者健康得到保障。

同时,基层也将会以更加规范的形象在分级诊疗当中发挥应有的作用,输液也不再能作为基层提高收入的主要来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