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醉驾被抓 送拘方知怀孕

你要看的是不是《女子醉驾被抓 送拘方知怀孕》?如果是,那就说明你找对了,缘分啊,继续往下看吧。。。

正文开始: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解树森)在交警的执法数据中,甚至是世人普遍的印象里,女性驾驶员醉驾是相对比较少的,而“准妈妈”更是少之又少。记者昨日获悉,交警部门在“猎虎”行动中查到一名“准妈妈”,她在被送拘体检时才知道自己怀孕了。





12月14日凌晨1时30分许,深圳交警在福田区滨河大道香蜜湖路路段设卡查车时,发现一辆宝马小车驾驶员何某(女)有很大的酒气。现场民警对她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93mg/100ml,民警随后将她送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结果为109.3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标准,涉嫌危险驾驶罪,何某被送往市交警局侦查大队立案侦查。





上午,案件基本审理完毕,按照危险驾驶罪案件的办理流程,犯罪嫌疑人在送拘前要进行体检,而就在何某例行体检时,查出已经怀孕了一个多月。“何某听到自己已怀孕的消息时十分惊讶,完全不敢相信,又重新检验了一次,结果证明何某确实是怀孕的。”侦查大队民警董辉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





记者了解到,何某已经是两个女儿的妈妈,由于家庭的原因,仍有继续生育的打算,但是她并没有计划在近期怀孕,突如其来的消息让她手足无措,更让她后悔不已。“如果早知道自己怀孕,肯定不会喝酒,更不可能还喝酒开车。”何某悔恨地对民警说。





12月13日22时30分许,何某与几位朋友在福田区购物公园一酒吧聚会喝酒直到次日凌晨1时许。离开时,她在路边叫了一个代驾,但由于同行的表妹想去找男朋友,代驾便载着何某及表妹到达目的地后自行离开。何某与表妹找了一圈没找到男朋友,便决定再重新找个代驾载她们回家。结果很久也没找到代驾,何某便决定自己开车先送表妹回家,在滨河大道东行转到香蜜湖路时被交警查获。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目前,“准妈妈”陈某已被取保候审,她的驾驶证也已经被吊销,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