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又有 5 家医院跻身三甲 总数达 33 家

江西省又有 5 家医院跻身三甲 总数达 33 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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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资料图)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采访人员(记者)汪清林报道:12 月 15 日,江南都市报全媒体采访人员(记者)获悉,江西省卫计委日前发文《关于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 5 家医院通过三级医院评审的公示》,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等 5 家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要求,这意味着我省在新一轮医院评审当中,又有 5 家三甲医院通过了评审。

据悉,按照《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要求和三级综合、肿瘤、眼科、传染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及本省附则等标准,根据现场评价、质量追踪检查结果,结合书面评价、医疗信息统计评价和社会评价等方面的综合评价情况,南昌大学附属眼科医院、景德镇市第三人民医院、赣州市肿瘤医院、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上饶市第五人民医院共 5 家医院达到三级甲等医院要求,评审公示结果也向社会进行公示。

江南都市报全媒体采访人员(记者)从国家卫计委官网数据查询,截至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不含军队医院、中医院,全国三级医院 1151 家,705 家三级甲等医院。其中我省共 33 家三甲医院。

《医院评审暂行办法》规定,医院评审周期为 4 年,各级各类医院评审标准由国家卫计委统一制订,医院评审包括周期性评审和不定期重点检查。通过医院评审,促进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医疗服务体系,对医院实行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分级管理;新建医院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满 3 年后方可申请首次评审。医院设置级别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执业满 3 年方可按照变更后级别申请首次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