幻想一夜暴富,大悟男子使用防狼喷雾流窜抢劫两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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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楚天都市报记者陈咏 通讯员刘博





2017年11月27日11时许,大悟县某商场珠宝专柜发生一起使用防狼喷雾,暴力抢劫金店案,几天后,京山发生一起同样案件。案发后,大悟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立即成立专案组,历经13天,在云梦县城区某宾馆抓获大悟籍犯罪嫌疑人易某,破获大悟县“11.27”金店抢劫案及“12.5”京山珠宝行抢劫案,涉案价值61000元。





商场珠宝专柜发生抢劫案





2017年11月27日11时许,一名男性顾客到大悟县城区某商场珠宝专柜佯装购买金项链,先后试戴数条项链后,趁营业员不备,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朝营业员眼睛喷去,抢走两条男士金项链(价值30000余元),作案后逃离现场。





案发后,大悟县公安局责成刑警大队立即启动重大刑事案件侦破机制,成立专案组,侦办此案。





案发后,专案组民警迅速开展侦查。通过调取大悟及周边县市区的“天网”监控视频,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戴上口罩骑乘摩托车先后途经大悟县、孝昌县、安陆市、京山县,在京山县境内失去踪迹,难道犯罪嫌疑人为京山县人?





在侦查员一筹莫展之际,视频专班民警传来喜讯:通过筛查视频监控,确定犯罪嫌疑人曾于11月26日在大悟县城区某宾馆住宿。专案组民警立即到该宾馆进行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入住当天,登记的为“朱某某”的名字。通过核查,该身份系伪造。线索再一次中断,专案组民警并未气馁,将排查重点放在嫌疑人作案时骑乘的摩托车上。





京山再次作案后落网





12月5日,京山警方向大悟警方通报,其辖区内某珠宝城发生一起金项链被抢案,作案手法与发生在大悟城区的如出一辙。





犯罪嫌疑人在大悟作案后逃离现场,在京山县失去踪迹。在案发后第8天,京山县也发生了类似案件,作案者会不会是同一人?





专案组民警立即驱车赶赴京山,在京山警方的协助下,确定在京山作案的与在大悟作案的犯罪嫌疑人系同一人。





12月10日凌晨,已连续奋战近半个月的专案组民警通过“天网”视频,发现一名男子骑乘一辆蓝色豪爵牌平板摩托车在云梦县街头出现。





通过对比,民警确定该车就是犯罪嫌疑人在大悟与京山两地作案时骑乘的摩托车。专班民警立即赶赴云梦县,在云梦县某宾馆将犯罪嫌疑人易某抓获。





幻想一夜暴富抢劫两金店





犯罪嫌疑人易某到案后,面对专班民警的审讯,易某主动交代了其在大悟、京山两地以购买金项链为由,取得营业员信任,趁其不备,向营业员喷射防狼喷雾,抢走金项链的犯罪事实。





原来,易某于2014年与京山籍女子蒋某结婚,为了这段婚事,家里借了不少钱。易某常年在外务工,平时开销大,日子过得紧凑,一直幻想一夜暴富,甚至想过去贩毒。





2017年5月,因感情不和,两人协议离婚。后易某一直在武汉打工。11月26日早上,易某乘车从武汉返回大悟县宣化镇,在宣化镇一家摩托车店购买了一辆蓝色豪爵牌二手摩托车,后骑乘摩托车到大悟城区某宾馆开房住宿,并利用捡来的身份证谎报了“朱某某”的身份信息。





开好房间后,易某便骑车到大悟城区物色目标,伺机作案。11月27日,易某到大悟某商场珠宝专柜抢劫金项链后,骑乘摩托车先后经孝昌、安陆逃往京山,为掩人耳目,逃跑途中一直戴着口罩。12月5日,想着抢劫金店来钱快,易某来到京山县某珠宝城,以同样的手段抢走两条金项链,价值31000余元。





目前,易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