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北海宣判多起传销案件 41人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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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宣判现场,其中一案20名传销头目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获刑。翟李强摄





中新网北海12月15日电(翟李强)12月15日,广西北海对多起传销案件进行宣判,41人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分别被判处半年至两年半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当天上午,北海市海城区、铁山港区及合浦县三地的法院分别对8起传销案件进行了宣判。据法院披露,当天宣判的41名传销犯罪人员分属内蒙古、山西、天津、湖北、云南、川渝等传销体系,部分属于传销体系内的上层“老总”。他们其中有夫妻、也有父子,涉案人员大部分均是初中文化水平。





法院审理查明,2013年以来,上述传销人员分别先后在北海进行所谓的“人际网络”的传销,要求参加者以缴纳6.98万元(7万元)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三级以上层级,直接或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返利依据,引诱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





12月15日宣判的其中一起传销案件中,9名传销人员因通过“微商4.0”经营模式实施传销犯罪活动,分别被判处一年两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最高处罚金人民币75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该案中,全盛富德(天津)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推出以食用“船奇牌大豆燕麦粉”餐包为主的“康葆轻体计划”,由天津泰德天成科技有限公司负责将“康葆轻体计划”用“微商4.0”的经营模式开展传销活动。案发时,该传销体系已发展成为下线达30人以上但未满120人,有三个层级以上且有多个分支的传销组织。





诸如此类,目前传销犯罪活动的形式正在发生转变,比以往更具欺骗性和隐蔽性。北海市海城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军表示,因为现在的传销组织有了反侦察的经验,他门的银行流水帐特点也在逐渐改变,相关证据查找的难度在不断增加,所以打击传销面临的难题也越来越多了。





长期以来,北海深受传销犯罪活动的影响,成为了中国非法传销活动的“重灾区”之一,由涉传人员引发的各类治安、刑事案件也时有发生。当地在不断加大对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打击力度的同时,也通过治理出租屋等综合整治措施,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尽管如此,传销犯罪活动依然屡禁不绝。





北海警方介绍,过去许多传销人员都是集中在一起居住,但现在的传销组织为了逃避打击,采取了分散居住的方法,而传销组织的头目平时也很少在北海,大都选择在异地居住。





据了解,当天被宣判的传销人员中,有部分是警方在异地抓获的,部分传销人员则是在参加“升总宴”等传销组织的集体活动时才被抓获的。今年以来,北海警方也曾数次组织大规模的统一打击传销行动,在两广地区抓获了大批传销头目。





北海市中级人民法院表示,随着打击传销活动的不断深入,力度不断增强,依法从严惩处传销犯罪已成为当地法院审判工作的重点之一。





据统计,2013年至今,北海全市两级法院受理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犯罪一审案件111件423人,审结99件394人,案件的数量呈现逐年递增的趋势,每年增幅达40%以上;其中2015年比2014年增加190%。有352人的判决已生效,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三到十年的有103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的有233人,宣告缓刑的有16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