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工程款仍拒还钱 包工头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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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秦研 记者 张源源)一名被执行人先后3次拿到总计110万元的工程款,却仍然不肯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昨天上午,秦淮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了这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案件,被告人因拒不执行法院裁定且情节严重,被判有期徒刑10个月。





王某今年40出头,在常州开了一家公司做脚手架搭建工程,他所使用的钢管等物品则是从上家租赁而来。因为欠了租赁款,王某被债主起诉至秦淮法院,双方去年4月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王某需分期偿还本息99万元。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王某并未按期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冻结了他名下的账户,并将账户上的一笔26万元直接划扣,还向他寄送了财产申报令等文书。





检方出示的证据显示,今年年初,王某先后收到3笔工程款,共计110万元。不过他并没有将这笔钱拿出来,而是通过承兑汇票贴现的方式,直接将钱存在妻子名下。这样一来,王某有能力履行还款义务而躲避执行,已经构成了拒执罪。





因为犯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王某最终被法院当庭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当天,30余名被执行人被秦淮法院通知到庭旁听。听说有人因为拒绝还钱被判刑,有被执行人当场联系家人送来25万元履行义务。





随后,秦淮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今年以来执行案件情况。截至11月底,该院新收执行案件5308件,其中4436件已经审结,通过凌晨行动和夜间行动等,该院累计集中执行135次,拘留296人次,有效推进了执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