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抓拍”官司,坐在被告席上的是交管局政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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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杨蔚通讯员王威代远鸣)昨从市公安局获悉,今年以来,我市警方被行政诉讼68起,局领导出庭应诉的有60起,占88.2%。





2016年11月30日晚,家住江汉区的沈先生驾车回家,时值中山大道改造施工,“抄近路”闯了禁行线被“电子警察”抓拍,罚款200元,记2分。沈先生不服,向汉阳区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将市交管局告上法庭。2017年4月14日开庭时,沈先生意外的发现,坐在被告席上的是市交管局政委张毅,同时还有20多名交管局各部门负责人参加旁听。庭上,张毅对处罚依据作出了解释,并在“最后陈述”中言辞恳切的说,城市建设中难免会造成一些出行不便,望当事人理解,同时表示,交管部门也将不断改进工作,最大限度方便市民出行。





尽管一审败了诉,但沈先生对交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带队出庭解决问题的态度还是比较满意的。庭下,他专门找到张毅互相交换了看法和手机号。不久,张毅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专门到沈先生居住的小区周边实地调研,优化了交通组织方案。沈先生没有再上诉。





据了解,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2015年正式实施后,其中一大亮点就是“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也就是俗话说的“民告官要见官”。为此,市公安局制发了《通知》,要求局领导出庭应诉,要做到“应出尽出”;在庭审中要发表答辩意见,并作最后陈述,做到“出庭出声”。同时,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纳入全年执法质量考评,并定期通报。





曾多次出庭应诉的市公安局副局长夏俊介绍,由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民与官“当面鼓,对面锣”,既能让公众感受到行政机关对案件的重视及尊重,也能让负责人倾听公众的诉求,进而促成双方更有效的沟通,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