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城: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向市民征求意见

欢迎您来到傻大方资讯,本页内容是《山西晋城: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向市民征求意见》,既然来了就转发一个再走呗。

正文开始:





央广网晋城12月11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晋城台张晓东)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出炉,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了解,为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等法律法规,晋城市政府组织晋城市公安局等部门,起草了《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在征求意见稿中,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包括:东至改线后207国道,西至西环路,南至长晋、晋阳高速路,北至北环街以内的主城区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是从2018年1月1日零时起。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类别,是指烟花爆竹制品和用于生产烟花爆竹的民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等物品,包括各类庆典中所使用的电子礼炮、礼花弹等。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生产、经营、储存、燃放烟花爆竹。





征求意见稿提出,今后,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依法给予行政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有权对违反通告的单位或者个人进行监督、举报。





对于此次出炉的《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在今年12月1日前,晋城市民可以通过登录“晋城在线”网站等四种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