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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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套房子应该怎么分?

张先生今年30多岁,与母亲生活在一起,父亲已去世。他还有一个同父异母的哥哥,是父亲与前妻所生,一直与他们生活在一起,直到成家。

据张先生说,父母结婚时父亲单位分福利房,以1万元的价格购买,当时母亲出了5000元。2003年,张先生的哥哥因为结婚,另外买了房子搬出去住。2010年,张父去世。张先生与母亲两人仍住在老房子里。

今年,张先生打算把老房子卖了,用这笔钱付首付,在西区买一套房子。但其哥哥提出,这房子他应该也有一份。

“卖房款应该分给我哥哥多少?能否扣除他应该付给我母亲的赡养费?”张先生咨询。


特邀嘉宾律师

浙江南孔律师事务所许昕律师    

回复:我国《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张先生父母的房子应按如下顺序分割、继承。首先,由于该房屋系张先生父母亲所购,故该房屋属张先生父母所共有,现张先生父亲去世,那么该房屋的一半产权因属张先生母亲所有而先分割出来,剩余的一半产权才属遗产;其次,由于张先生父亲的继承人有张先生母亲、张先生本人、张先生哥哥,故,该三人分别享有房屋一半产权的三分之一份额,即张先生的哥哥可享有整套房屋的六分之一继承份额。

若张先生的母亲属生活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人,在分割遗产时可适当给予照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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