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河子这个用有害添加剂做包子的店主被判刑!

石河子这个用有害添加剂做包子的店主被判刑!

用有害添加剂做包子害人害己

来源:石河子新闻网 通讯员:安秋旭

为了让包子卖相好、口感佳,我市一家包子店店主李某某在和面时添加了含铝的泡打粉,而长期食用铝含量超标的食品,会对骨骼和神经系统造成严重损害。近日,李某某因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被石河子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法院审理表明,2014年8月起,李某某在我市经营一家卖水饺及早餐的店铺。2015年11月,市卫生监督所工作人员向李某某下发了《严厉打击餐饮服务业违法使用含铝食品添加剂行为、保障消费者饮食安全》的宣传单,并告知其不得使用含铝泡打粉。2016年6月,李某某明知故犯,仍购买含硫酸铝铵的“桂星”牌香甜泡打粉,用于发面后制作包子并出售。2016年10月14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李某某制售的包子进行监督抽检。经鉴定,包子的铝残留量为每公斤317毫克,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同年11月14日,执法人员向李某某送达检验报告并进行现场调查时,从其经营的小吃店内当场查获四袋已经开封的“桂星”牌香甜泡打粉,共计200克。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李某某犯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