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天津中考体育考试伤残、因病免考通知

为了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统一测试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考生、因严重伤病(或肥胖)考生的免试申请及信息采集工作,于12月20日至31日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期间一并进行,现就伤残、因病免考考生的资格审核及信息采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免试的类型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以满分30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2.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测试的考生,可申请免试,体育考试成绩按18分记入升学总成绩。

3.过于肥胖或患病不适于参加体育测试长跑项目的考生,可申请该项目免试。该项目成绩按必测项目成绩满分的20%,即0.8分计算。

4.在体育测试过程中,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考生,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必测项目成绩按0.8分计算,限选项目成绩按0.5分计算。

5.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体育测试,可申请免试。其成绩按0分计算。

二、免试申请及审核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申请免于参加体育测试、因严重伤病或肥胖申请免于参加体育测试长跑项目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出具由我市二级甲等及以上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还需出示残疾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填写《天津市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免试申请表》,并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免试,相关证明材料留区中招办备查。

对于七年级第一学期后由外省市转入本市的考生(含不具有本市学籍的红印、蓝印户口考生),如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有残疾证)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及不能参加平时和体育测试而申请免试的,须出具由本区指定的本市二级甲等级以上等级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还需出示残疾证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同时须提供原学籍校审定的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或因严重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相关文字材料,并填写《2018年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考生免试申请表》,并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免试。

2.因突发伤病中途退出测试或因自身原因超过规定测试时间的考生,由考生本人提出申请,并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不再继续参加该项测试。相关材料留区中招办备查。

3.考生因个人原因不能如期参加体育测试,最迟应在测试前提出申请,家长签字,并经区中招办审核同意后,可以免试。相关材料留区中招办备查。

三、免试信息采集

凡经区中招办审核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须在“天津市高级中等学校考试招生管理系统”,体育测试选项栏目中填写“是否申请免考”项目,并在“免考类型”项目中选择对应的类型。学生和其父母或监护人应在从系统打印出的《2018年高级中等学校招生报名表》上签字确认,方可生效。

四、工作要求

请各区中招办需严格审核申请免考考生的原始材料,并做好系统录入及核对工作,确保审核公平公正、信息采集准确无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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