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意外身亡,4岁儿子继承保险金!爱,就是在与不在都能护你周
据济南时报报道:市民蒋尧(化名)是个登山爱好者,前些天,他带着妻子吴华(化名)和儿子一起旅游爬山。快爬到山顶的时候,蒋尧一脚没站稳,滑下山,头部撞到碎石上,当场死亡。
吴华安顿好丈夫的后事突然想起,四年前儿子刚出生没多久,她和丈夫每人买过一份保险。吴华心想,虽然已经改变不了丈夫去世的事实,但生活还是要继续,她一个人带着儿子,以后的日子也不容易。吴华拿着买保险时签订的合同,去了保险公司,打算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理赔保险金。
可理赔过程中发现,签合同的时候将保险合同受益人,也就是儿子亮亮的名字写错了。依据保险法的规定,这种情况属于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保险金应作为蒋尧的遗产。
根据保险公司要求,蒋尧的法定继承人想要继承这笔保险金则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继承公证书。吴华拿着丈夫的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和这份保险合同,来到齐鲁公证处咨询办理公证的相关事宜。
公证员告诉吴华,按照法律规定,蒋尧的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既包括她和儿子亮亮,也包括蒋尧的父母,并告知她办理继承公证还需要提供亲属关系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准备好所需材料,吴华和公公、婆婆一起到了公证处,三人均表示放弃继承这笔保险金,把这些钱全部留给亮亮今后学习和生活。三人在公证处发表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后,吴华又以年仅4岁的亮亮的法定代理人的身份,代亮亮办理了该保险金的继承公证。
至此,吴华一家的保险金继承公证画上了句号。短时间内,爱人在遭受锥心之痛之后不必因生活所迫早出晚归、无暇照顾老幼;4岁的儿子在以后的成长过程中也将深深感受到那份留下的父爱!爸爸虽然走了,但却以另外一种方式守护着他的人生!
此外,这个案例也发出了一个警醒:保险受益人一定要指定!名字一定要写对!
《保险法》相关条款规定:
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第四十条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而在本案中,虽然指定了受益人,但就是因为名字不正确才导致了一系列繁琐程序!这就要求消费者在签订保险合同时一定要对各种证件号码、名称等慎之又慎!
- 一定注意!男子聚餐后醉驾身亡,法院判同席9人各赔这些钱……
- 当父亲发现曾经的掌上明珠,变成别人家的忙碌主妇时……
- Q新闻丨中兴一程序员跳楼身亡;Kotlin和C成年度候选语言;谷歌在
- 岳阳平江县人社局医保中心主任徐某坠楼身亡,排除他杀
- 惊悚!120救护车与货车相撞当场撞散架,司机身亡!
- 农村很多人为什么把父亲叫“大”,看完后明白了…
- 西安接坠楼者身亡保安被授予区"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
- 男子醉驾身亡全桌人共担赔偿 法官:没有劝酒也要赔
- 警钟!宁乡发生一起儿童坠楼身亡事件,家长千万警惕这些隐患!
- 自愿加班有没有加班费?网友吵翻了,标准答案让人意外,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