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返乡农民工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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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丛民)日前,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联合出台《山东省创业担保贷款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创业者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据了解,十大群体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即在法定劳动年龄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在校生、毕业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个人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企业借款人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山东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返乡创业农民工申请时需持有所属村委会(社区居委会)相关证明和所在辖区街道(乡、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网络商户是指被认定为灵活就业人员并在网络平台实名注册、稳定经营且信誉良好的网络商户创业者。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是指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认定的贫困人。





除此之外,企业借款人应具备两大条件:小微企业应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社会声誉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无违法乱纪行为,无重大诉讼案件。





对符合条件、资料齐全的借款人,原则上担保机构、经办金融机构在7个工作日内联合对其创业项目的有关情况、信用状况、生产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等进行调查、审核。对调查合格并符合担保、贷款条件的,原则上在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签订担保、借贷合同,经办金融机构向借款人发放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