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化区在全省首推 共享 产权房产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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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宣化区在全省首推  共享  产权房产新政!

来源:张家口日报

■宣化全省首推”共享”产权房产新政!

■该政策在东大院棚户区改造实施

  ■10天已有38户居民签约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房

宣化区在全省首推  共享  产权房产新政!

“旧房要被征收改造了,的确是好事,可房屋面积太小,拿了补偿款,也不够买新房,我们该怎么办?”从东大院棚户区改造的消息传出后,刘女士就一直被这个问题所困扰。为了让像刘女士这样的困难群众实现“安居梦”,宣化区委、区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在东大院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推出“共享”产权新政策。“共享”产权即共有产权,意在如被征收人无力购买全部安置房产权的,可采取住房保障安置方式,购买部分产权,其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与政府共有产权。此项政策从2017年11月11日起实施,成为我省首个出台”共享”产权的城区。截至11月20日,已有38户居民签约共有产权方式安置房。

宣化区有关政策

  目前宣化区“共享”产权政策为:被征收房屋补偿款(不含临时安置补助费和搬家补助费)与购买安置房价值相等的部分产权归个人所有,剩余部分按照直管公产住房计租管理,被征收人与政府共有该安置房产权。

    安置房户型为50平方米和60平方米两种。安置房室内进行简装修,具备基本入住条件。另外,日后被征收人可回购剩余产权,回购时价格按照现在定点安置房价格(5018元/平方米)折旧后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