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海东市打击数起网络辱警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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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西宁11月24日电(记者 张添福)中新网记者24日从青海省海东市公安局网安支队获悉,近一个多月来,该市公安机严厉打击了数起利用网络辱警违法行。





据悉,10月11日上午,海东市公安局在平安区平安广场举办活动,网安支队在工作中发现,网民“回忆在美,终就是梦”将活动演练视频通过“快手”软件发布到互联网上,而网民“拼搏1652”在评论中措辞侮辱人民警察。





对此公安机关依法传讯了昵称为“拼搏1652”的网民曹某,曹某承认自己言词过激,主动承认了错误。公安机关鉴于曹某到案后认识错误态度诚恳,给予曹某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10月11日,海东市互助县松多乡什八洞沟村村民费生某驾车到该县威远镇办事,将车辆停放在禁止停车路段后,被互助县公安局巡逻交警查获并处罚。对此,费生某心中不服,回家后便将处罚决定书发布在微信朋友圈并配文字辱骂、诅咒交通警察。





经网民举报,互助县公安局将违法嫌疑人费生某传唤到案。经查,费生某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互助县公安局依法对费生某做出行政拘留8日的处罚。





10月11日9时许,海东市民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在川垣大道开展执法工作时,对违规停放在某超市门口主干道路车牌为青BQ8**8的车辆开具了违停告知单。随后,该车驾驶人李某在网络百度贴吧民和吧编发了一条辱骂民和交警的帖子,以此发泄不满,并有多人评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负面影响。





事发后,民和县公安局调取了相关证据,经查证属实后,依法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处以了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与此同时,海东市循化县公安局、乐都区公安局、平安区公安局也对发生在辖区内的3起辱警案件进行了查处,对6名涉嫌网络违法人员分别做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人民警察是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公然侮辱谩骂人民警察是对人民警察的不尊重,是对法律权威的亵渎,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海东市公安局网安支队政委冶生虎告诉记者,“维护网络环境清朗和谐是每个网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网络不是法律盲区,绝非‘法外之地’,在网络空间发言请慎重,法律底线不可逾越。”(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