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淮阳:推“四化三查”,刹住基层“微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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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村里群众不知情的情况下,一些村干部过去竟然将本应发给村民的危房改造款占为己有。”11月9日,在河南淮阳县葛店乡朱庄行政村,村民告诉来访的记者,现在这些事都清单化,阳光透明了。





据了解,针对这起私占村民危房改造款、损害群众利益的基层干部“微腐败”行为,该县及时启动“四化三查”廉政机制,进行了严厉问责,责任人受了处分,事情得以纠正。





“四化”即是“职权清单化、用权程序化、监督立体化、问责常态化”;“三查”即是“查行政审批是否合规及时、查民生资金拨付是否及时到位、查群众举报违规违纪问题”。





“群众利益无小事,关乎民生是大事。”淮阳县县长王毅说,“四化三查”主要治理源头“中梗阻”,盯紧狠刹群众身边的“微腐败”,确保群众利益不受损。





记者在淮阳县白楼镇采访时看到,村干部能办理的低保、危改、五保、计生、土地流转、筹资筹劳、救灾救济等10项事务逐一列出权力清单,同时,对村干部行使的每项权力、办理的每项事务都制定工作流程图,全部对外公布。





2016年以来,淮阳县先后查处违背清单管理规定案件2起,党务政务公开案件3起,违规用权案件4起,约谈6家单位,组织处理6人,党政纪责任追究3人,确保了“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促进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明显好转。





“‘四化三查’廉政体系建设,是中央‘抓早抓小’要求的具体实践,树立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为民、务实、清廉形象。”淮阳县委书记马明超说。(刘玉涛、刘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