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过剩”共享单车将被搬离
据《福州晚报》报道,福州市近日在五城区(鼓楼、台江、仓山、晋安、马尾)范围内开展市容综合整治,针对五城区扎堆过量投放及乱停放的共享单车,城管执法部门将组织相关企业进行调度或直接予以搬离疏导;对乱停放的其他非机动车,将采取处罚、暂扣、搬离等措施进行规范管理;对店外店、占道摊点等影响通行的市容问题,将及时进行查纠。
福州市城管委要求,五城区城市管理局会同属地街镇合理设置非机动车停放区域,规范“两车”停放。同时,取消影响道路通行的非机动车停放点,确保通行顺畅。
五城区、各街镇城管部门每天将不间断进行巡查,加大节假日、上下班高峰期的巡查执法力度,重要点位安排人员定点值守。
据了解,福州鼓楼区2017年3月出台了《关于共享单车日常规范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将共享单车的管理纳入日常工作。其中明确,禁止企业私自划线设置停放区,禁止在非停放区投放共享单车,对违反规定造成辖区交通拥堵,影响市容秩序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劝导不整改的,将被取消投放权。
另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根据《深圳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深圳市城管局昨日公布《深圳市城市管理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据介绍,深圳市城管局近日召开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会议,约谈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提出五方面的要求:一是要求各企业在全市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整治阶段暂停新投放单车;二是要求各企业切实加强自行车的规范摆放管理;三是要求各企业与城管部门加强信息对接,将违法违规停放自行车信息接入数字化城管平台进行管理。四是要求各企业加强对用户规范管理,在加强对用户文明引导的同时,要对违法违规用户采取提高用车费用、停用等多种措施进行有效处罚。五是要求加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与城管部门沟通联络,配合管理并及时报送内部管理政策。
据介绍,深圳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加大执法力度,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占用城市公共绿地,占用城市道路及其两侧、人行天桥、人行隧道和其他公共场所违规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企业和个人,分别依据《深圳市绿化条例》和《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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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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