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他人发生矛盾 为朋友义气砸坏其小轿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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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桂林11月17日电 男子韦某得知朋友卢某与他人发生矛盾,为帮朋友泄愤将他人的轿车砸坏。经广西壮族自治区荔浦县检察院提起公诉,近日,荔浦县法院以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韦某有期徒刑7个月,责令韦某及同案人退赔他人经济损失28500元。





2016年3月4日,韦某得知朋友卢某(已判刑)与罗某发生矛盾,便纠集唐某等人到荔浦县城滨江路某KTV门口与卢某会合。当晚罗某驾驶一辆别克小轿车到该KTV门口时,卢某即指使韦某等人上前砍罗某。罗某见状即驾车逃走,当车辆转入望江路路口时,韦某等人追上罗的小轿车,并使用砍刀、摩托车大锁等工具朝罗某小轿车的前挡风玻璃、后挡风玻璃、车门手把等部位砍砸,致使罗某的小轿车多部位损坏,韦某等人即逃离现场。损坏车辆经4S店维修,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28500元。





2017年1月26日,卢某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017年5月31日,韦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