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名失信人信息被移交 英山重拳治理公职“老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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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日报网讯(通讯员王萍、付诺)13日,英山法院将7名党员或公职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向该县纪委移送,与县纪委联合发力,共同督促公职“老赖”履行义务。





“党员或公职人员失信,社会负面影响更恶劣!”针对某些公职人员法治意识淡薄,不尊重和不主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文书的现象。今年以来,英山县法院拓宽思路,创新执行,在县纪委支持下,联合建立了对党员或公职人员失信移送机制。并将名单及信息依在电视、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公众媒介上予以公示公开,让“老赖”无处遁形。失信名单移送后,英山县纪委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核实,对多次未能履行执行义务的,依规依纪予以处理,截至11月上旬,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失信行为3起,立案审查4人。





2015年2月,英山国税局干部职工朱某与某银行英山支行签订了《小额贷款抵押合同》,约定对其朋友张某在银行的贷款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后张某未按约定偿还贷款本息,某银行英山支行遂将张某、朱某诉至英山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张某、朱某连带偿还贷款本息,但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所确定的义务,某银行英山支行遂向英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为维护债权人合法权益,英山法院依法将张某、朱某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将朱某信息向该县纪委移送。





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朱某认识到自身的错误,行有所戒,心有所畏,变消极被动为积极执行,短期内已履行一半标的,其余部分已与某银行英山支行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据悉,英山县将继续深化纪委与法院联合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工作机制,以纪律红线督促执行,唤醒其诚信意识,推动公职人员成为诚信体系建设的模范实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