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科技局发布组织申报2017年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补助的通知

各区县科技局,高新区科技局、经开区产业发展促进局、文昌湖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淄博市委 淄博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淄发〔2016〕23号),为做好2017年我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财政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平台依托单位为在淄博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服务目标,具备从事相关服务的资质或能力,所服务的行业为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

3、服务对象以中小微企业为主,提供研发设计、试验试制、检验检测、设备共享、技术咨询、信息服务、成果转化、技术和人才培训等公共技术支持服务;

4、实际运作一年以上,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科研仪器、检测设备,公共服务场地不少于500平方米,仪器设备价值300万元以上;

5、有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的服务流程、合理的服务收费标准和完善的服务质量保障措施,对小微企业服务收费有相应的优惠规定;

6、采用市场化运作,财务收支状况良好,服务功能完善,服务业绩突出,上年度服务企业数不少于100家或服务项目不少于200次;

7、有健全的管理团队和人才队伍,主要负责人诚信、守法,具有较强的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从事为小微企业服务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

二、申报要求

申请者需填报《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附件2),并按要求提交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区县科技部门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进行初审,出具推荐函,汇总后于11月21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五份及电子版报送市科技局,逾期不再受理。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茜茜

联系电话:3183548

联系邮箱:zb3183548@163.com

附件:

1、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汇总表

2、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资金申请表

3、淄博市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补助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4、附件证明材料清单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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