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刚买两年的房子说没就没有了,只是因为
小编用尽了洪荒之力,小伙刚买两年的房子说没就没有了 正文开始: 看着手机里长达几页的房贷还款记录 42岁的李树华(化名)欲哭无泪 计划中本应是结束爱情长跑后 搬进婚房、结婚生子的美好画面 如今却变成了“人去房空” 而让他更难以接受的是 在分手仅4个月后 他不得不与甜甜蜜蜜 相处了12年的初恋对簿公堂 男子个人出首付还房贷买婚房 李树华是武汉江夏人,2005年,他在网上聊天时,认识了比自己小3岁的张红丽。 “当时她正处在空窗期,家里也发生了一些小变故。”李树华说,初见张红丽时,他就喜欢上了这个美丽大方的姑娘。在他持续不断的关心和追求下,双方很快便确立了情侣关系。 在经历了长达9年的爱情长跑后,李树华终于在2014年初,如愿上门见到了女方家长。 “有了房子,才有家的归属感。”当年1月,李树华在征得女方家里同意后,首付18万,以张红丽的名义,在江夏区俪湖天地小区买了一套面积100平方米,总价为51万元的房子。 李树华说,那时候他和张红丽感情稳定,而且当时他的名下有一套小房子。为了向女友表忠心,购房合同以及贷款协议上均只写了女方的名字。 但两年来,每个月2000多元的房贷,一直都是由他来偿还。 然而,好景不长。2017年7月,女友却突然向他提出了分手,原因是双方在新房装修问题上发生了分歧。 资料图 房产归属让双方对簿公堂 女友突如其来的分手决定,让李树华备受打击。就在他想办法准备挽回这段感情时,女方却告诉他,准备退还此前的18万首付款,以及7万多元的已偿贷款和办证费用,在房产上与其撇清关系。 此举遭到李树华的强烈反对,他认为女方的做法很不厚道。如今该小区的房价已经涨到了每平方米1.3万元,比当初购房时的单价翻了一倍有余,因此不能直接以当时的价格计算。 “人是要讲感情的。”李树华说,当初买房的想法是由他提出来的,而且首付、房贷都是由他一人负担。他之所以只写女方一人的名字,也是因为想要与其组建家庭。 李树华多次与张红丽就房子的问题进行谈判,但一直未能达成一致。 至今,李树华仍然对这段感情抱有幻想,他希望能与女友重归于好。但如果对方执意不肯,他希望能“拿回属于自己的房子”,为此他愿意拿出5万元作为补偿。 今年8月,李树华对张红丽提起了诉讼,希望要回这处房产,江夏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通过李树华提供的民事判决书,记者看到,法院驳回了其诉讼请求。 6日,记者联系上张红丽,她拒绝接受采访。但在此之前,张红丽曾表示房子的首付款和每月的房贷,确实是由李树华支付。房子到底归谁?法院的判决到底有没有问题?听听专家怎么说。 房子产权毫无疑问归女方所有 房子归属属于女方 湖北典恒律师事务所律师陈亮认为,从物权法的角度来讲,房子的归属毫无疑问属于女方。 女方可以不用补偿 在双方感情甜蜜期,男方出于婚约目的,出资购房并由女方出面登记产权,这是受法律保护的赠与行为。如今婚约不存在,女方可以适当给予男方一定的经济补偿,也可以不用补偿。 自己辛辛苦苦买的房 最后却跟自己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如何才能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呢? 购房前拟定约定协议 陈亮说,恋人间因房产问题产生的法律纠纷案件层出不穷。其实,想要规避不必要的麻烦,在购房前可以拟定一个约定协议,从而明确财产归属。 感情无价,不要一味迎合 情感专家田昕灵称,感情是无价的,不能简单地用金钱和其他物质条件来衡量。 结合具体案例来看,李树华为女方买房,实际上是对双方感情的一种投资。但是事实上,有时候单方的付出并不能换来自己所期望的结果。 田昕灵建议,李树华应当从这段感情中吸取教训、认清自我,而不是一味地迎合女方的需求。 来源:楚天都市报(ID:ctdsbgfwx),记者:余渊
- 曝光!南宁这家开了十几年的网红店竟掏出这根棒来做菜,荒唐?!
- 泰国大师为他植入12枚“辟邪法器”!小伙找到医生:能不能取出来
- 身材很棒的小伙,努力自己开一个健身室,网友:身材好人又帅!
- 小狮子为您整理每日最新汇率信息,考虑境外消费的小伙伴不要错过
- 小伙健身5个月,这样的身材评价一下?体脂在21%,还在减脂中
- 22岁小伙爱上54岁老女人,新婚夜竟然...!
- 小伙陷借款骗局汇款7万 一通电话接听者竟是男人
- 一米八小伙经常咬指甲,被送进了急诊科,怎么回事?
- 上海真的会迎来今年的第一场雪吗?上海气温接近冰点!
- 小伙深夜遇寡妇,敢看笑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