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交警完善团雾多发路段安全设施 提醒警惕高速公路“流动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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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警完善团雾多发路段安全设施提醒警惕高速公路“流动杀手”
东方网11月10日消息:进入冬季,团雾多发,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团雾被称作高速公路“流动杀手”。记者今天上午获悉,上海市公安交警部门近期对33处高速公路团雾多发地段进行了交通设施优化,增设反光道钉、防撞反光膜、爆闪灯等提什道路能见度和提醒驾驶员安全驾驶的交通标识。
上午9时30分,记者来到S32高速沪芦立交段,发现沿路除了有醒目的“团雾多发路段请谨慎驾驶”的警示牌外,还增加了可变信息屏,在出入口匝道还增设了反光道钉等交通设施。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路设处卞春警官介绍说,目前已在G50沪渝高速、G15高速嘉浏段、S4沪金高速、G1501绕城高速、G60沪昆高速、G2沪宁高速等主要高速公路33处团雾多发路段进行了道路设施优化,包括:一是在匝道出入口增设反光道钉;二是在桥梁段两侧加密设置轮廓标;三是主线段增设防撞反光膜;四是在团雾起点段、弯道、匝道岛头增设爆闪灯;五是在团雾多发路段双向起点处增设LED显示屏等。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事故防范处王毅处长介绍说,由于冬季高速公路路面昼夜温差较大,白天路面温度高,夜晚温度低,很容易形成团雾。团雾与我们平时所见的大雾有所不同,其范围比较小,雾团外视线良好,雾团内四顾朦胧,能见度一般只有10至20米,因此很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
为此上海公安交警部门组织力量专门研究团雾多发路段交通安全设施优化方案,并在全市主要高速公路路段进行推广。增设的反光道钉、反光膜等,可以增加道路的能见度;可变信息屏可以及时通过实时文字提示发生团雾、发生事故等情况,同时调整限速,提醒驾驶员及时降低车速,注意行车安全;增设爆闪灯可以提供光源,增加能见度,尤其是在夜间、团雾等行车条件下,提高可视性,保障行车安全。
交警总队提醒,行驶在高速公路上,如果发现前方有团雾或大雾,不要慌张,牢记以下几点:
1、降低车速,保持车距
车辆一旦进入团雾或大雾区域,一定要降低车速,注意与前车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
2、打开雾灯,切忌使用远光灯
一定要打开前后雾灯,切忌开远光灯。这不仅能让自己看清前方的情况,也可使自己的车被后方来车司机看清。如果使用远光灯,射出的光线会被雾气反射,在驾驶者眼前形成盲区,造成危险。
3、切忌盲目超车和紧急刹车
在雾中行车,切忌盲目超车。如果发现前方车辆停靠在右边,不可盲目变道绕行,要考虑到此车是否在等让对面来车,以及因视距受限导致难以准确观察变更车道内通行车辆的情况。超越路边停放的车辆时,要确认对面无来车或者变更车道足以确保安全,从其左侧低速绕过。在雾中行车时,不要猛踩或者快松油门,更不能紧急制动和急打方向盘。如果认为确需降低车速时,应先缓缓放松油门,然后连续几次轻踩刹车,达到控制车速的目的,防止追尾事故的发生。
4、如遇事故,立即撤离
如果在雾区发生交通事故,要在打开双闪的前提下,按规定在车后来车方向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距离150米外,其他道路50米到100米),可适当放得更远一些,以保证后方车辆司机能及早发现险情,做好应对措施。放置和收回警告标志时,要贴靠道路边沿行走,时刻注意来车,确保安全。此外,车内人员应立即撤离到路边的安全地带,第一时间报警。千万不要停留在车内或在车道上行走,以避免二次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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