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检察院以评查助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

《内蒙古检察院以评查助推司法体制改革落地生根》是由傻大方资讯为您编辑整理的,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正文开始:





正义网呼和浩特11月9日电(记者沈静芳 通讯员荆晓飞)11月8日,内蒙古检察院以三级院视频会议的形式,召开2017年度全区检察机关科学发展抽样评估工作动员部署会,这是内蒙古检察机关开展第五年抽样评估工作。





据了解,作为以问题导向为主旨的抽样评估工作,正是着眼检察工作特别是司法办案不规范的突出问题,运用以点带面、举一反三、查纠问责的方法,补齐工作短板,强化内部监督,加强规范化建设,自我完善提高的有效载体。经过4年实践,累积效应持续显现,内蒙古在全国检察机关的发展位次提升明显,多项业务核心数据名列前茅,整体工作从过去的中下游跃升到中上位次,多项工作在全国介绍经验,自治区院人代会工作报告的赞成率由2012年的80.2%提高到今年的94.8%,各盟市院的赞成率也创出历史新高,“两个活动、四个机制”的工作方法日趋成熟,必须坚定不移地坚持下去,并不断发展完善,使之更加科学合理。当前,正处于党和国家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司法改革全面落地落实的历史节点,做好今年的抽样评估工作具有承上启下的特殊意义。





会议强调,今年抽样评估工作将根据全区三级院司法改革深入推进的新形势,将抽样评估导向放到推进司法责任制落实上,把改革列入评估内容,将查出的问题区分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责任,力求通过抽样评估进一步推进各项改革落地生根;顺应大数据、人工智能的新形势发展和要求,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抽样评估融合,将网络评估并入实地评估,采取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和实际查阅案卷相结合的方式,即更加深入地发现和查找问题,又倒逼各业务条线办案人员提高应用能力和水平,为与大数据、人工智能的衔接、融合奠定良好基础;着眼解决以往重查找问题、轻整改问效,导致老问题屡查屡犯的痼疾,切实将评估结果与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绩效考核、年终考评、评比达标和表彰奖励等挂钩,使结果运用能够真正触及单位、部门和个人实际利益,倒逼大家在解决“根子”问题上下功夫、使力气;以发现问题为主,不再进行量化评分,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范要求,根据问题的性质、大小和影响等因素分类分档次设置,归类计数、分析通报、查纠问责,使大家能够集中精力更加全面深入地查找问题,回到以查纠整改问题为主的根本上来。





根据该院党组确定的“一年一次上查下,两年一次下查上”的要求,今年将开展抽样评估“上下互查”,经过现场抽签,鄂尔多斯市检察院及其所属的杭锦旗检察院成为今年的抽样评估“上查下”被评估对象;锡林郭勒盟检察分院和巴彦淖尔市检察院分别成为“下查上”对内蒙古检察院业务和综合工作的评估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