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去世母亲不抚养 民政局为他设立虚拟门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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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开始:
原标题:因父亲去世母亲不抚养,南京一男孩由民政局监护并落社区户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13岁的小峰是个不幸的孩子。爸爸已经去世,妈妈又不愿意抚养他。于是由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代为履行监护职能,但如此处理后,小峰却面临一个现实问题:他的户口无处安放。南京市有关部门究竟如何解决这个难题?
2006年,小峰的父母经法院判决离婚。之后,小峰就跟着爸爸和继母生活,2014年小峰的爸爸因病去世,继母便将小峰的生母告上了法庭,要求其将小峰的抚养权变更回去。2016年,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判令小峰归其生母抚养。然而,他的生母却并不愿意履行抚养孩子的义务。
法院经审查后认为,作为小峰的亲生母亲,在法院判决小峰由其抚养后,既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又未给予孩子精神上的关心和生活上的照顾,甚至拒绝探视,时间长达10个月以上,导致小峰生活无着,严重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判决依法撤销其监护权,改由南京市玄武区民政局为监护人。然而,小峰又面临一个新的难题——户口无处安放。
南京玄武公安分局办证服务中心负责人李克俭说:“法院判决剥夺孩子母亲的监护权,由玄武区民政局作为单位法人来承担孩子的监护责任,孩子的户口在亲戚家里面,这个亲戚家里的房子要变卖,要求他户口必须迁出。孩子已经13岁,上初中了,这牵涉到使用身份证、包括各种考试可能需要户口本的问题,这就非常非麻烦。”
可是小峰没有房产,他的监护人是民政局,他的户口该放到哪儿去呢?为此,南京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联合玄武区民政局、玄武公安分局等相关部门召开了多次协调会,研究小峰的户口安放问题。
可不可以把小峰的户口迁到寄养家庭呢?李克俭表示,按照现行的户籍政策,由于寄养责任人并非小峰的监护人,所以不能将户口迁过去。而玄武区民政局是一个单位,也不可能把小峰以“家人”的形式将户口迁过去,“所以最终我们选择把他放在‘社区户’。社区户是由2016年11月份江苏省新的户口政策提出的。社区户又分为家庭户和社区集体户,我们就把孩子的户口放在了他原来户口所在地的社区家庭户。”
最终,警方在南京后宰门社区给小峰设立了一个社区家庭户,由于没有房产,这个户口中设立了一个虚拟的门牌号码。社区户享有的权利和一般的南京户口没有什么差别,但这毕竟是针对没有地方落户的人群,临时找地方落户的过渡性政策,小峰的户口在未来还面临着变动的可能。
李克俭说:“等到这些人符合其他条件以后,比如买房子了,或者有工作单位了,都可以迁到单位集体户里面去,或者迁到自己房子里面去,所以我们现在每年一审核。由于小峰是未成年人,考虑到他的特殊情况,我们给他设置的时候,没有设置它的有效期。”
据了解,这也是南京解决的首个孩子监护人监护权被撤销后户口无处安放的案例。以后此类情况的特殊困难儿童或是困难人群户口如何落实也可以此作为参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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