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70年后自动无偿续期,你太乐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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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70年后自动无偿续期,你太乐观了


文 | 独立经济学家、经济学博士 马光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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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70年”的问题如何解读?

房产70年后自动无偿续期,你太乐观了


作为国土资源部的司局级官员,董祚继的表态很显然和普通学者不同。我将他的观点归纳如下:

第一,我国的房地产税征收要与现行土地出让制度等做好衔接。比如商品住房,由于已缴纳70年的土地出让金,就不宜另行缴纳土地税或地租,仅需缴纳房产税。另外,也要考虑与已有税费的协调,避免片面扩大房地产税负并转嫁给普通消费者。

第二,谈到“有恒产者有恒心”时,董祚继认为对产权保护要辩证看待。“有恒产”,一方面确实有利于稳定人们的财产预期;另一方面,产权的过度保护也会助长人们不劳而获的心理。这里,董祚继在“恒产”问题上的看法显然是有保留的。

第三,谈到土地使用权到期的续期问题,他认为有偿续期和无偿续期各有利弊,但总体上有偿续期显著优于无偿续期。“有偿续期本质上是对土地公有制的维护,有利于国有土地出让市场良性运行,有利于化解贫富分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这是迄今为止,我听到的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以及如何处理与房产税的冲突时,国土部门官员最详细的一次介绍。按此说法,最终结果是既要交房地产税,又要在70年后有偿续期,我想一定不会有人“放心买房”了。


而且,董祚继设定的基本居住、改善和投资三种情况,对不同的人是完全不同的,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比如对张三来说是投资型的,他在土地使用权快到期时绝对不会傻乎乎等着高额续期,而是可以把房子卖给基本居住型的或者改善型的,然后再去投资一套。这和过去的做法没什么两样,“70年”的问题等于根本没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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