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防洪办法下月实施

欢迎您来到傻大方资讯,本页内容是《南京防洪办法下月实施》,既然来了就转发一个再走呗。

正文开始:





□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





钱建芬





11月1日,南京市政府公布了《南京市防洪办法》,办法明确了发生四种情形下,南京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这四种情形分别是:长江、水阳江、秦淮河、滁河、固城湖、石臼湖等主要江河、湖泊达到或超过设计洪水位或者历史最高水位;中型水库或者重要小型水库接近设计洪水位;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主城区大面积出现积水且内涝严重,对城市生产活动和居民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只要这四种情形发生其中之一,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办法中还明确,防汛指挥机构、水行政主管部门、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和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未按照要求编制和实施防洪规划的;未按照要求制定和执行防汛应急预案的;汛期未到岗值班,造成严重后果的;未按照要求进行汛期安全检查,造成防汛抗洪安全后果的;发现防汛抗洪安全隐患未及时报告等行为,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对直接责任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