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悬赏令”南京一举报人领走赏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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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山/金陵晚报记者陈菲





通讯员中执





俗话说得好,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的力量也是无穷的。这不,前几天溧水法院经群众举报将一起案件快速执结,举报者也拿到了1000元的悬赏金。





10月25日,溧水法院通过微信、手机客户端等宣传平台发出悬赏执行公告,公布了最新1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加大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力度,广泛发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及其财产线索,破解具体案件执行难。





悬赏信息发布后的第二天,溧水法院的执行法官接到了这样一通电话:“朱法官你好,我这里是和凤派出所,刚才我们接到群众举报,你们悬赏举报的失信被执行人刑某已被我们抓获,请你们速来确认交接。”





溧水法院执行法官朱强一刻都没耽搁,立即赶往和凤派出所办理交接事宜。





执行法官办完交接后将被执行人带回法院,同被执行人做了思想工作和普法教育,被执行人很是配合,及时付清了所欠款项。





为奖励举报人士提供的有效线索,同时出于对举报人士的保护,10月27日上午,溧水法院执行局局长周荣强和执行法官一同将1000元悬赏奖金送至和凤镇派出所,由派出所转交举报人。





这是悬赏制度实施以来,溧水法院“送出去”的第一笔悬赏金,得力于此次举报提供的有效信息,执行案件取得了实效进展,悬赏制度初见成效。





对于举报人配合打击失信行为的正义举措,法院会对举报人的身份及其提供的线索等信息严格保密。





自今年9月,溧水法院与保险公司合作推行执行悬赏保险制度,申请执行人向保险公司交纳较低的保险费用,由保险公司向举报人支付较高的悬赏奖励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