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全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一览

山东全省城市管理体制改革重点任务进展情况一览

  

根据2015年中央城市工作会议作出的重大决策(点击下方阅读原文《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改进城市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处罚权的集中行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统一、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等改革任务,在2017年年底必须完成。

 

一、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制定

 

17地市中,临沂、东营、滨州等3市出台了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济南、淄博、枣庄、济宁、聊城、泰安、菏泽等7市改革方案待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青岛、潍坊、德州等3市改革方案待提交市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烟台、威海、日照、莱芜等4市已出台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方案,未制定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方案。县(市、区)中,除沂南、巨野县外,其余均未出台城管执法体制改革方案。

 

二、城市管理机构设置情况

 

目前,济南、青岛等14个市及滕州、沂南等73个县(市、区)设置城市管理局(城市管理执法局)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卫、园林绿化等管理职责,同时承担城市管理(含规划)和其他部门部分行政处罚权,形成了城市服务、管理、执法三位一体的“大城管”体制,但淄博等5市城市管理职能未全部整合到位。威海、日照市本级城管执法局无城市管理职能,莱芜市城市管理局无行政执法职能,机构设置及职责不健全。

 

三、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情况

 

济南、东营、临沂3市及利津等50个县(市)、区实现住建领域全部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济阳等9个县(市、区)实现除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外的住建领域行政处罚权集中行使;同时,济南等7个市、商河等38个县(市、区)建立部门权责清单动态调整机制,依据职能变化对权责清单及时调整。

 

四、城市管理执法人员统一着装情况

 

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城市管理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供应管理办法》,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建立着装人员台账,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确定生产加工企业,加强产品供应质量管理,截至9月底,临沂、泰安、滕州、新泰等10个市、县(市)、区已正式着装,实现了制式服装和标志标识的统一;47个市、县(市)、区计划10月底完成;14个市、县(市区)11月底前完成;81个市、县(市)、区计划12月底完成。

 

五、数字化城管平台建设情况

 

截至9月底,全省包括17个设区市在内的100个市、县(市),已有84个完成建设任务,占比84%,剩余16个县(市)正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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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设报/中国城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