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多部门联合执法 严查沿河区域非法捕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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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闻网成都11月1日讯(记者 李慧颖摄影报道)“大爷,你晓得你这个样子捕鱼是非法的吗?”“我以前不知道呢,是违法的我再也不这样捕鱼了。”今日,在干河出水口,成都市农业综合执法总队养殖业支队(渔政支队)支队长曹成易正在对一位用扳罾捕鱼的大爷进行劝阻、教育,并将他的渔具进行了收缴。





随着中心城区河道水质持续改善和河道生态环境好转,中心城区河道两岸垂钓市民逐渐增多,但一些非法捕鱼行为也逐渐出现。今日,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公安局环保支队、属地渔政主管部门联合执法,对在中心城区沿河区域进行非法捕鱼、钓鱼的行为进行劝阻、行政处罚。先后巡查了锦江九眼桥段、干河出水口等多个河段,共制止扳罾捕鱼2人,收缴地笼30多个,总长度近两百米。





成都市河道管理处党委委员、副处长关守成表示:“巡查非法捕鱼行为,是为了增强大家的环保意识。我们的整个中心城区河道,在这两年的时间内,经过相关部门的治理,已经得到了较大的改善,但生态修复还需要一个漫长的过程。如果大家都肆无忌惮的捕捞鱼,破坏生态,那么我们的生态修复之路就会变得更加漫长。同时非法捕鱼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成都禁渔期是在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在非禁渔期,河边垂钓是允许的。而在河道两岸设置大型渔网、扳罾打渔、地笼和使用不符合最小网目尺寸渔网等,均属于非法捕捞行为,不仅对河道水环境和河流生态造成不良影响,也对河道景观以及河道市政设施带来消极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规定: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