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校车6年报废惹质疑 临潼交警称非报废可做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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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军子”提供的校车使用审批表。





西部网讯(记者 陈嘉伟)“幼儿园校车满6年就必须强制报废么?我们查阅的相关规定明明是15年。”近日,在西安市临潼区开办幼儿园的网友“大军子”向西部网“民生热线”反映称,临潼交警部门要求幼儿园校车提前报废,民营幼儿园经济压力大。





民生热线:临潼平头国标校车是否挂牌后6年内必须强制报废?





幼儿园校车使用6年强制报废?





网友“大军子”告诉记者,他是在2012年8月购买的幼儿园校车,花了20万,“当时是为了响应临潼区的号召,把原先接送学生的面包车都换成了符合国家标准的校车。”





“那时候买的校车还是平头的,不像现在的‘长鼻子’校车,但绝对是符合当时校车标准的,车都是在临潼区推荐的校车目录里选购的,这几年也按照要求进行了审验,每年也都去教育、交通部门报备。”网友“大军子”说。





但是今年,网友“大军子”的幼儿园和临潼区其他幼儿园都接到交警部门的通知,要求对园内运行6年的校车实施报废。“我的车到明年就要报废,有的幼儿园买的早今年已经不让用了。校车的作用就是平常接送学生,也没开多少公里数,这才开了6年就要报废,我觉得很不合理。”





记者了解到,国务院颁布的《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都未提及校车的使用年限。而根据商务部等四部委颁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提到,专用校车使用年限为15年。





那么为何临潼区的校车却只能使用6年?





平头校车不符合国家规定





10月27日,针对网友的情况,记者采访了西安市交警支队临潼交警大队。临潼交警大队安监中队民警李锋告诉记者,“强制报废”是幼儿园的误解。“我们只是不让其作为校车使用,并不是要求报废,车辆还可以用作其他非运营用途,例如作为通勤车接送员工上下班等。”





李锋说,2012年8月,西安市号召幼儿园经营者把校车更换为符合国家标准的车辆,临潼区幼儿园经营者进行了及时更换。“但2013年2月1日,陕西省正式施行《陕西省实施〈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办法》,《办法》中提到校车应当是按照专用校车国家标准设计和制造的,当时国家标准已经把校车的设计标准进行了更改,与原来标准最显著不同就是‘长鼻子’。所以说,之前平头校车已经不符合国家规定了。”





李锋说,高陵、阎良两地都是政府出资开办校车公司,这些公司在《办法》施行时立刻更换了新国标车。而临潼区幼儿园的校车都是私人出资购买,为了照顾幼儿园经营者的利益,所以让其6年后更换。





“私人花那么多钱也不容易,所以我们就把这些校车按照运营车辆管理,运营车辆要求6年后更改其运营性质转为其他用途,所以这些车辆以后不可作为校车使用,但可以用作其他,并非要求强制报废。”





李锋表示,希望车主能够理解,为了孩子的安全,遵守相关规定,及时更新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