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小贴士 配偶死亡后共有房产转移登记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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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小贴士    配偶死亡后共有房产转移登记该怎么办?

还记得上期

小五给大伙儿讲了

如果不动产权证书遗失了

该怎么补办

最近

有个小伙伴来问了小五

一个比较特殊的

关于不动产权证书的问题

这期的不动产登记小贴士

小五就来给大伙讲一讲

配偶死亡后共有房产如何办理转移登记?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房产,通常会设定成共同所有,但当配偶死亡后,这一共同财产的转移登记应该怎么办呢?

不动产登记小贴士    配偶死亡后共有房产转移登记该怎么办?


1典型案例:


李某62岁,其妻子于两年前因病去世,名下有一套共同共有的学区房。李某岳父、岳母健康,妻子生有一儿一女,子女均已成家。刘某,外地人,欲落户D市,看中了李某该套住房,经协商双方达成买卖事项。数天后,刘某夫妇与李某携带相关证件一同前往办理过户,在这个案例中他们能否办理成功呢?


2解析:


按照案例中所说的内容,刘某夫妇与李某的过户手续是暂时不能完成的。配偶死亡后,共有财产涉及了继承,案例中岳父、岳母、一儿一女以及李某均享有继承权,所以应先办理继承公证,明确死亡配偶份额由谁继承,随后由继承人和李某携带相关证件及公证书先于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理继承登记,得到新的不动产证后,产权权利人才能进行相关的交易过户手续。


3总结:


简单来说,配偶死亡后要出售共有房产需要分两步走,先要继承得到新的不动产权证后,然后权利人才能进行交易过户的转移登记。



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17-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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