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宿迁:建档立卡低收入群众住院可“先诊疗后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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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南京10月26日电(记者赵久龙)江苏宿迁市25日召开发布会称,宿迁市区77家医保定点医院已全面开展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根据各定点医院申请,市社保中心审核后预拨资金626万元。





“先诊疗后付费”,即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在医保定点医院入院时不需缴纳押金,出院时只需支付个人负担费用。如果在市内定点医院之间转诊住院,可依托医保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平台实行“先诊疗后付费”。





宿迁是江苏省低收入人口发生率最高、贫困程度最深、脱贫难度最大的地级市。按江苏省人均纯收入6000元标准,全市“十三五”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66.29万人,其中因病、因残、因学支出型贫困农户分别占44.7%、16.6%和6.55%,实施健康扶贫刻不容缓。





“住院时,建档立卡低收入患者应携带社会保障卡(新农合医疗卡)、低收入人口帮扶卡和身份证材料,经医院同意后,签订《低收入人口住院费用结算协议》,登记住院。”宿迁市社保中心主任唐厚晨说,“出院时,到定点医院综合服务窗口,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实行‘一站式’结算。同时,交清个人应负担费用。”





宿迁市卫计委要求,医疗机构规范诊疗行为,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切实减轻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就医负担;加强医患沟通,严格执行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病人(或家属)签字制度;严格执行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度,每日向患者出示,并由患者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