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A和EASA“小飞机”适航规章50年来最大的变化已生效 - 呼叫CA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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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丝翼航空  作者:张弩】

导读

2017年8月30日,美国FAA 23部通航适航法规的修改版本正式生效。这是自1965年23部实施以来最深刻的改革,美国(和世界)通航业界与政府为此进行了十多年的协商和不懈努力。FAA 期望这个修改能加快新技术进入“小飞机”设计, 同时降低飞机认证成本。此前两周,2017/8/15号, EASA的新CS-23 部也生效了,基本和FAA 23 部类似互通 - 原则均为基于总体性能和飞机Crashworthiness 要求和业界规范共识 (类似LSA轻型运动飞机的ASTM规范),而非以前的描述性技术要求和管理当局验证方式。



FAA和EASA 23部具体改革

FAA在2016年12月16日正式颁布23部第五修正案,该修正案生效时间为2017年8月30日。 具体来说,FAA新的23部适航法规是针对19座及以下/重量19000磅及以下的飞机所制定的具有革命性变化的标准,新的23部适航法规和旧的法规相比:

  • 规定的细则比以前减少了80%,许多细则被放到ASTM行业标准中

  • 在特定的设计和技术方面,以性能为基础的标准(performance-based standards) 连同基于一致性遵循办法( “consensus-based compliance methods” )替代了以前法规中的规定性的要求

  • 未来局方与工业界的界面趋于清晰,即局方管理顶层安全目标的修订,不限定技术实现路径

  • 适航标准/框架以ASTM F44标准委员会为主体,由业界制定和管理技术标准的动态修订; 申请人也可以用自己的方式/方法达到认证的性能要求(方式/方法事先需得到FAA批准)

  • 取消了实用类、特技类和通勤类分类,取而代之的是根据飞机座位数的4个座位等级(8个认证等级)的性能/危险框架标准 (飞机能否飞特技依然需要认证)

  • 对通航飞机失控事故和空中结冰情况增加了新的认证标准

  • FAA和EASA“小飞机”适航规章50年来最大的变化已生效 - 呼叫CAA

    下面是FAA发布的视频中的举例(飞机坠毁时机舱人员的安全保障)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