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动有风险,不运动更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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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因课间打闹致伤、体育运动摔伤等各类校园伤害案件时有发生。昨天,北京二中院对该类案件进行了通报,据统计,校园伤害纠纷案件大多发生在小学、初中阶段,体育课及其他自由活动时间易引发伤害纠纷,在这类案件中,近八成学校被判担责。(《北京青年报》9月27日)
孩子在学校受到伤害,学校自然难辞其咎,这种意外伤害风险似乎难以避免。不过与过去不同的是,如今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的比例更高,除要求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外,动辄还要求赔偿数万元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样一来,风险就变得难以承受。
如果说孩子间的打闹难以避免,那么体育课这个“风险大头”却大有文章可做——少上体育课不就行了?于是,“宁让学生坐死,不让学生跑死”的价值观大有市场,反映在现实中,单杠没了,跨栏没了,跳马没了,标枪没了,甚至连引体向上和长跑都有被取消的危险。很简单,家长有“孩子不受伤”的要求,学校有“我们伤不起”的顾虑,双方一拍即合,使得孩子们渐渐远离阳光和操场,失去了锻炼基本运动技能的机会。长此以往,“中学生运动会纪录‘沉睡’40年无人破、高中班里引体向上少有人达标”的新闻也就再正常不过了,被课业负担压得喘不过气的孩子本就无暇锻炼,如今连校内运动也越来越“斯文”,他们的体质如何能不下滑?
学校此举显然是因噎废食,“好日子养出弱孩子”的担忧也确实正成为社会共识,但要想改变这一现状,显然不是空谈几句“不得以减少体育活动的做法规避体育运动风险”就可以实现的。广义上说,学生属限制行为能力人,一旦受到伤害,学校的安全教育和管理责任总是跑不了的。进入法律程序后,除非学校能举证证明其尽到了相关职责,否则难逃赔偿责任。所以,当务之急是如何来减轻学校的赔偿压力。
在家长敏感度更高、维权意识更强的背景下,大力推行校方责任险显得尤为必要。该险种可以有效化解和转移学校的赔偿压力,毕竟,运动就会有风险,但不运动的风险却更大,唯有从制度上减少学校的后顾之忧,体育课才不会变成鸡肋,中小学生的体质也才会迎来拐点。
(文章来源:燕赵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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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郑淞,图片来源: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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