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河南航空恢复运营牌照 启动郑州机场三期工程 河南“空中丝绸
投实消息:9月26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以及《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2017—2018年近期十三项重点任务,其中包括成立合资航空公司,加快推进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运航空公司项目审批、筹建许可、经营许可、工商注册、运行合格审定等工作,力争2018年年底投入运营。同时由河南航投公司、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航办负责,同步推进河南航空公司恢复运营牌照,力争2019年年底投入运营。
此前,9月18日,据湖北日报报道,湖北省交投集团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达成合作意向,携手筹组湖北航空公司,相关方案即将上报。湖北航空公司注册资本20亿元。双方均以现金出资,并引入第三方基金入股。关注投实回复“湖北航空”收看《注册资本20亿元 湖北省交投与海南航空拟筹建湖北航空公司》
在金融互惠合作方面,2018年在豫举办卢森堡政府金融推介活动,与卢森堡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空中丝绸之路”基金。加强两地法人金融机构间业务交流合作,争取互设分支机构,拓宽“金融豫军”出海通道。利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政策,推动飞机租赁业集聚发展。
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债、贷款等方式自主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引入人民币资金,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
由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河南航投公司负责,启动郑州机场三期工程,2017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北货运区一期工程,打造卢森堡货航亚太地区分拨转运中心,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用。
此外,《方案》还提出建设合资飞机维修基地、增开国际客运航线、拓展货运航线网络等多项重点任务。
《规划》则明确了2017-2025年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总体思路和战略布局。
《规划》指出,积极引进培育基地航空公司。加快推进与卢森堡货航合资组建货运航空公司, 加快组建本土货运航空公司,增加南航河南分公司运力投放,引进西部航空、祥鹏航空等国内航空公司在郑州设立基地公司,扩大机队规模。
《规划》要求,积极发展飞机租赁业。发挥航空港实验区国家战略平台优势,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和通关等配套支撑条件,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租赁企业,支持阿维亚(中国)融资租赁、中原航空租赁公司等飞机租赁企业发展壮大。
积极引进国内外航空制造维修企业,引导本地装备制造和电子电气企业向航空制造领域拓展,重点发展机载设备加工、航空电子仪器、机场专用设备以及航空设备维修等产业,推进飞机维修基地建设。促进南航河南分公司扩大维修规模和范围,建成投用河南航投飞机维修合资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的航空维修综合体。
针对推进金融业务合作与创新,《规划》强调推动与卢森堡国际银行等欧盟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空中丝绸之路”基金。争取合作设立物流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租赁业,探索设立航空港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支持创新开展保税租赁、离岸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等业务,培育、引入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规划》要求,深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引入欧洲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期货公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动国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合资证券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充分利用卢森堡欧盟单一牌照制度优势加快欧洲网点布局,鼓励我省企业到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等欧美交易机构上市、发行债券。
推动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开展离岸银行、离岸保险、离岸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放款、跨境贷款等方式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稳妥推进本土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欧洲进行融资,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吸引欧盟国家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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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5年)的通知
豫政〔2017〕31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
2017年9月18日
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2017—2025年)
一、规划背景
(一)建设基础。郑州位于我国大陆中心,卢森堡地处欧洲中心,一头是活跃的东亚经济圈,一头是发达的欧洲经济圈,双方具备相似的区位条件、较为成熟的航空运输体系,合作领域不断拓展,合作潜力持续释放。
郑州航空港辐射带动作用日益显现。2013年3月,国务院批复《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发展规划》,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以下简称航空港实验区)成为全国唯一一个以航空港经济为引领的实验区。发挥国家战略平台优势,郑州航空港初步形成横跨欧、美、亚三大经济区,覆盖全球主要经济体的枢纽航线网络;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客、货运行业全国排名分别由2012年的第18位和第15位,上升至2016年的第15位和第7位;郑州新郑综合保税区进出口额跃居全国第一位,为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提供了载体支撑。郑州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持续提升。郑州是国家确定的国际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处于全国铁路网、高速公路网和航空网的中心,陆空衔接、多式联运优势突出。郑州机场二期工程建成投用,具备客运4000万人次、货运70万吨的年吞吐能力。开行直达德国汉堡的中欧班列(郑州),实现每周“去程八班、回程六班”高频次常态化运营。以郑州为中心的米字形高速铁路网建设格局加快形成。民航、铁路、公路“三网融合”和航空港、铁路港、公路港、出海港(国际陆港)“四港联动”的集疏运体系基本形成,为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提供了基础支撑。
郑卢“双枢纽”合作空间不断拓展。卢森堡是欧洲重要的航空、陆路枢纽,卢森堡货航是欧洲最大的货运航空公司。2014年河南航投与卢森堡货航开展国际资本合作,郑州—卢森堡航线目前已覆盖德国、英国、比利时、美国、智利等欧美主要国家,卢森堡货航航班量达到每周15班,货运量占郑州机场货运量的四分之一以上。2017年6月,双方相继签订成立合资货运航空公司、开展签证便利业务谅解备忘录和专属货站战略合作框架等一系列合作协议,双方在航空运输、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经贸交流等领域合作不断深化,为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奠定了坚实的合作基础。
(二)战略机遇。“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六廊六路多国多港”主体框架加快形成,特别是统筹推进陆、海、空、网四位一体的设施联通,为我省搭建开放型合作平台、探索与欧美发达经济体合作打开了新空间。以航空经济为代表的新经济快速发展,高时效、高质量、高附加值产品和服务需求持续扩大,为我省发挥航空经济先行优势,参与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产业转型升级提供了新动能。国家批复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河南自贸试验区),明确了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打造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战略定位,对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出了新要求,我省有能力、有条件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服务全国大局。
(三)重大意义。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贯通欧亚、辐射全球,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着重要支撑作用,对推动内陆地区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吸引更多国家参与共建“一带一路”,打造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具有重大意义。加快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是丰富拓展“一带一路”框架体系,全方位、多维度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是创新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模式,打造特色优势品牌、形成示范带动效应的重要探索;是增强服务“一带一路”建设交通物流枢纽功能,促进区域发展优势与落实国家战略相结合的重要体现;是推动我省加快对外开放、优化产业结构,在更大范围、更宽领域、更高层次上融入全球经济体系的重大举措。
二、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突出特色、厚植优势、扩大影响,以深化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合作为基础,着力拓展枢纽航线网络,构建连接世界重要航空枢纽和主要经济体、多点支撑的航线网络格局;着力拓展合作领域,全面加强以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为主要内容的交流合作;着力拓展服务功能,形成引领中部、服务全国、连通欧亚、辐射全球的空中经济廊道,打造全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支撑和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纽带,建成和平、繁荣、开放、创新、文明的“空中丝绸之路”,在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更大作用。
(二)战略布局。以航空网络为依托,拓展覆盖区域和合作领域,构建“双枢纽、多节点、多线路、广覆盖”的发展格局。“双枢纽”:主要是完善郑州和卢森堡枢纽功能,提升集疏能力,构建以郑州为中心的亚太集疏分拨基地、以卢森堡为中心的欧美集疏分拨基地;“多节点”:主要是以国际枢纽节点城市为重点,加强经贸人文交流,形成莫斯科、莱比锡、芝加哥、悉尼、亚的斯亚贝巴等多点支撑的网络框架;“多线路”:主要是依托“双枢纽”和主要节点城市,开辟航线、加密航班,构建连接世界主要枢纽机场的若干空中骨干通道;“广覆盖”:主要是通过多式联运,增强枢纽和节点的辐射功能,构建覆盖亚太、连接欧美、辐射非洲和大洋洲的航空网络体系和陆空联运高效、空空中转便捷的集疏体系。
(三)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到2020年,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果,网络框架基本形成,重点领域合作实现突破,双方合作机制逐步健全。
郑州国际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功能显著提升,以航空港为龙头的四港联动、多式联运体系基本形成,郑州机场货运量突破100万吨、客运量突破3000万人次,其中国际地区货运量突破60万吨、客运量突破300万人次。
航线网络持续拓展,郑州机场新增至欧、美、澳洲际客运航线,开通全货机国际航线35条、国际通航城市30个以上,卢森堡货航相关航线、通航点、周航班量实现翻番。重大合作项目建成投用,合资货航公司投入运营,专属作业区和飞机维修基地基本建成,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常态化开展业务。
特色航空产业快速发展,建成全国重要的航空物流和冷链物流中心,飞机租赁业务形成规模,航空偏好型高端制造业加快集聚,跨境电子商务形成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人文交流更加密切,文化、教育、旅游等领域合作深入推进,郑州机场出入境人数实现翻番,郑州、卢森堡成为中欧经贸往来和人文交流的重要门户。
2.远期目标。到2025年,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与航空港实验区同步全面建成,郑州、卢森堡成为亚太和欧美物流集散分拨基地,在支撑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中发挥核心作用。卢森堡货航及合资货航公司航空货运量超过100万吨,航空维修、航空租赁、金融服务、跨境贸易等关联产业形成集聚发展态势,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成为引领中部、服务全国、连通欧亚、辐射全球的空中经济廊道。
三、主要任务
(一)夯实基础,提升“双枢纽”功能。深化郑州—卢森堡“双枢纽”战略合作,建设郑州国际性现代综合交通枢纽,推进郑州、卢森堡枢纽对接,构建多式联运体系,提升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物流枢纽功能。
1.提升现代航空枢纽功能。研究编制《郑州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战略规划》,加快郑州机场三期工程建设,建成北货运区及卢森堡货航(及其成员企业)专属作业区,打造卢森堡货航亚太地区分拨转运中心。开展国际资本战略合作,引入国内外知名物流集成商和货代企业,积极推进具有全球资源的国际物流集成商兼并重组工作。探索与国际主要枢纽机场合作,成立机场货运联盟,建立国际化航空物流网络。
2.完善多式联运体系。围绕构建高效衔接的集疏运体系,加快建设便捷顺畅的空铁、陆空联运设施。高标准建设郑州南站及高铁快运物流基地,同步建设郑州南站至郑州机场的铁路联络线,实现高铁与航空无缝对接。引进卢森堡战略合作伙伴,创新郑州卡车航班服务模式,拓展卡车航班覆盖范围。推动卢森堡货航参与我省多式联运体系构建,打造服务多物流渠道、多运营模式、多贸易形态的一体化多式联运智能平台,推进郑州机场多式联运中心规模化运营,形成全国性“空空+空地”集散中心。拓展中欧班列(郑州)运输网络和腹地范围,探索将运行线路延伸至卢森堡,建成卢森堡二级操作场站,开展卢森堡与汉堡间的空铁、公铁等多式联运业务。
3.促进郑卢枢纽对接。推进双方多式联运模式创新和标准对接,加强空铁联运航空物流体系建设,实现统一运输箱体、统一安检标准、统一操作流程、统一管理体制等标准对接。促进物流信息共享,实现货运航空公司及相关货代企业与郑州机场国际物流多式联运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对接,实现“一单到底、物流全球”的贸易便利化。
(二)拓展布局,构建国际航线网络。以连接全球重要枢纽机场为重点,完善通航点布局,加密国际货运航线航班,新开直飞洲际客运航线,形成覆盖全球的国际客货运航空网络。
1.拓展货运航线网络。吸引更多集疏能力强、覆盖范围广的货运航空公司开辟和加密货运航线,扩大全货机航班运营规模,构建骨干航空物流通道。欧洲方向,重点开通至莱比锡、科隆、华沙、马斯特里赫特等航线;美洲方向,重点开通至达拉斯、迈阿密、哈利法克斯、亚特兰大、洛杉矶、辛辛那提、圣地亚哥等航线;亚洲方向,重点开通至曼谷、东京、河内、阿布扎比等航线;大洋洲方向,重点开通至悉尼、墨尔本等航线;非洲方向,重点开通至吉布提、内罗毕、约翰内斯堡、亚的斯亚贝巴等航线。
2.增开国际客运航线。加密欧美航线,开通至莫斯科、卢森堡、洛杉矶等航线,辐射欧美发达经济体;拓展澳洲航线,开通至墨尔本、悉尼、奥克兰等航线,辐射南太平洋广阔地区;对接非洲客运网络,以迪拜为中转点,连接开罗、开普敦等非洲主要机场;串飞亚洲航线,以仁川、东京、吉隆坡等枢纽机场为主要通航点,完善日韩、东南亚中短程国际航线网络及港澳台地区航线网络,开辟暹粒、西港、斯里巴加湾等重点旅游航线。
3.积极引进培育基地航空公司。加快推进与卢森堡货航合资组建货运航空公司,提升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航及成员企业郑州机场直航覆盖率,推动卢森堡货航成为郑州机场主要货运基地航空公司。加快组建本土货运航空公司,增加南航河南分公司运力投放,引进西部航空、祥鹏航空等国内航空公司在郑州设立基地公司,扩大机队规模。
(三)强化合作,培育航空特色产业。利用全球资源和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带动高端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集聚发展,构建以航空物流为基础、航空关联产业为支撑的航空经济产业体系,将航空港实验区打造成为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产业合作的先导区,带动我省产业结构转型升级。
1.建设航空冷链和快递物流基地。依托郑州机场、进口肉类口岸、水果口岸等平台,吸引欧洲大型生鲜冷链集成商在郑州集聚,加快冷链物流基地建设,扩大冷鲜货物经郑州机场进出口规模,打造辐射全国、联接世界的郑州冷链产品交易中心和冷链物流集散分拨中心。加快发展优质农产品加工、出口、配送,扩大欧洲市场份额,打造我省农产品国际品牌。大力开展航空快递运输业务,积极推进与大型快递企业合作,完善分拨转运、仓储配送、交易展示、信息共享等配套服务,全面提升快递物流中转和集疏能力,建设郑州全国航空快递集散交换中心。
2.促进航空偏好型高端制造业集聚。突出高端、智能、融合、绿色发展方向,积极承接欧洲产业转移,与卢森堡等欧洲国家合作建立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引进新一代智能终端、精密机械制造、生物医药、人工智能、飞机及零部件制造等轻量型、高价值高端制造业,将郑州打造成为欧洲企业在内陆地区的总部基地,带动全省加速融入全球制造业供应链和销售链体系。
3.积极发展飞机租赁业。发挥航空港实验区国家战略平台优势,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和通关等配套支撑条件,引进和培育一批大型租赁企业,支持阿维亚(中国)融资租赁、中原航空租赁公司等飞机租赁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开展飞机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降低租赁企业融资成本和汇率风险,集中要素资源促进飞机租赁业集聚发展。探索在卢森堡、爱尔兰等地设立航空租赁平台,开拓国际航空租赁业务。
4.培育发展飞机维修业。积极引进国内外航空制造维修企业,引导本地装备制造和电子电气企业向航空制造领域拓展,重点发展机载设备加工、航空电子仪器、机场专用设备以及航空设备维修等产业,推进飞机维修基地建设。促进南航河南分公司扩大维修规模和范围,建成投用河南航投飞机维修合资公司,打造国内一流的航空维修综合体。
5.建设航空培训基地。积极发展航空人才培训、航空商务咨询和认证评估等相关服务业,推动河南航投与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卢森堡货航及阿维亚租赁集团等国内外战略合作伙伴共同在我省建立航空培训基地,开展飞行、模拟机、机务、航务等培训业务,培养航空管理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
(四)扩大开放,推动经贸交流合作。依托河南自贸试验区、航空港实验区和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等载体平台,聚焦重点经贸合作领域,构建“优进优出”发展格局。
1.开展自由贸易先行先试。依托河南自贸试验区,争取国家支持,在交通物流融合、口岸平台建设、航空服务开放、多式联运示范、产业体系构建、投资贸易便利化等方面开展制度创新和改革试验。推动航空港实验区参与河南自贸试验区建设,争取在河南自贸试验区扩区时纳入实施范围,形成战略叠加优势。规划建设国际经贸合作产业园,打造中卢航空经济合作示范区,创新贸易模式,积极引进欧洲航空服务、信息服务、跨境电商、金融服务等现代服务业企业集聚,成为中欧联动发展、双向开放的合作典范。
2.发展壮大跨境电子商务。依托中国(郑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积极引进欧洲知名品牌商、电商平台企业和物流集成商,拓展“跨境电商+空港+陆港+邮政”运营模式,双向设立国际商品展示交易中心、海外仓,建设双向跨境贸易平台和电商综合运营中心。创新“互联网+全渠道”的业态模式,完善国际营销网络和物流体系,参与制定跨境电商规则,持续推进交易、监管、服务创新,优化生产链、供应链、贸易链、价值链,推动郑州跨境电子商务模式和标准体系向欧洲延伸,规划建设中欧跨境电子商务综合产业园,形成生产制造、平台营销、金融信保、仓储物流、综合服务等为一体的跨境电子商务生态圈。
3.完善口岸功能。加快申建药品进口口岸,实现与卢森堡药品口岸运营体系标准和运作模式对接;推动进口肉类、水果、冰鲜水产品、汽车整车和邮政国际邮件经转等一批功能性口岸扩大与卢森堡等欧盟国家的业务规模;完善郑州国际邮件经转口岸功能,建设国际邮件经转中心,争取向德国等欧洲主要国家开展国际邮件业务;加快形成我省高效运营的“1+N”功能口岸体系和辐射全球主要经济体的口岸开放新格局。
4.提升通关能力。创新口岸监管方式,实行安全准入与税收征管作业相对分离以及属地管理、前置服务、后续核查、信息共享、执法合作等,将口岸通关现场非必要的执法作业前推、后移,把口岸通关现场执法内容减到最低限度。依托电子口岸公共平台,建设国际先进水平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逐步实现企业通过“单一窗口”一站式办结所有通关手续,进一步提高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探索开展口岸查验机制创新和口岸管理部门综合执法试点,推动口岸联检单位进一步简化流程,提高通关效率。完善综合保税区保税加工、保税分拨、保税物流等功能,进一步拓展国际贸易、商品展销、维修、研发、结算等新业务,推动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口岸管理相关部门共用数据标准、共享数据信息、协同监管服务。
(五)促进融通,强化金融服务保障。借助卢森堡国际金融中心,加强与欧盟金融领域合作,吸引国际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引进大型跨国公司设立财务中心、结算中心,构建国际化金融服务支撑体系。
1.推进金融业务合作与创新。建立郑州—卢森堡金融合作发展平台及长效沟通机制,定期举办郑州—卢森堡专项金融交流活动。推动与卢森堡国际银行等欧盟金融机构合作,共同设立“空中丝绸之路”基金。拓展与欧盟在跨境电子商务金融服务、跨境证券经纪、跨境股权投资、出口信用保险、多式联运保险等业务方面的合作。争取合作设立物流金融中心。大力发展租赁业,探索设立航空港融资租赁服务平台,支持创新开展保税租赁、离岸租赁、出口租赁、联合租赁等业务,培育、引入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
2.深化金融服务业开放。引入欧洲商业银行、保险公司、证券期货公司、投资基金及其他金融机构,推动国外银行业金融机构在豫设立分支机构,支持设立中外合资银行和合资证券公司。支持符合条件的中资金融机构“走出去”,充分利用卢森堡欧盟单一牌照制度优势加快欧洲网点布局,鼓励我省企业到卢森堡证券交易所、纽约泛欧证券交易所等欧美交易机构上市、发行债券。争取增加证券、保险、基金等金融牌照,加快第三方跨境支付平台建设,支持其在市场竞争中发展成为国内主流的跨境支付机构。
3.积极发展离岸金融。推动在河南自贸试验区内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逐步开展离岸银行、离岸保险、离岸证券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等业务,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境外放款、跨境贷款等方式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稳妥推进本土金融机构和企业在欧洲进行融资,发行人民币债券和资产证券化产品,吸引欧盟国家央行、主权财富基金和投资者投资境内人民币资产。
(六)沟通民心,深化人文交流合作。搭建合作交流平台,深化与卢森堡等欧洲国家在旅游、文化、教育、人才、科技等领域的合作交流,建设中欧人文交流重要门户。
1.开展签证便利业务。加强与卢森堡大使馆沟通,推进签证便利业务常态化,建成投用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规划建设“河南卢森堡中心”,同步推进卢森堡“豫卢交流中心”建设,搭建双向交流合作平台。
2.推动旅游互惠合作。依托郑州至卢森堡直达客运航线,大力开拓欧洲客源市场,推动成立航空旅游联盟。加强与欧洲国家行业协会及旅游企业合作,建成豫卢双向旅游平台。举办“中华源”、中欧旅游年河南系列旅游推广活动。
3.推进文化交流合作。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中欧文化交流活动,推广少林、太极、甲骨文等特色传统文化。互办文物展览,在欧洲举办河南文物展,促进欧洲著名文物展品来豫展出。
4.推动教育科技交流合作。加强与卢森堡等欧洲国家和地区的人文交流与教育合作,推进高校间师生交流互访,促进两地人才资源流动。推动我省高校与欧美高水平大学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支持我省高校及职业院校依托自身优势“走出去”,稳妥开展境外办学,共建海外学院、特色专业、培训机构等,为“空中丝绸之路”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撑。加强豫卢、豫欧科技人员交流合作,在航空物流、现代金融等领域引进欧洲高水平专家,搭建科技合作交流平台,合作共建实验室和科技合作基地。
四、合作机制
(一)合作共建机制。推动中卢双方开展高层互访,共同推进相关协议落实和丰富拓展,促进“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在更多领域、更广范围内获得更多成果。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商务部、中国民航局等部委支持,建立豫卢双方定期会商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
(二)航权协作机制。积极落实中卢两国航权协议,争取国家在航权开放、航线开辟、航班配额等方面加大对卢森堡货航的支持力度。支持卢森堡货航充分利用已开放的第五航权,根据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需要,进一步向国家争取更多第五航权开放,增加卢森堡货航经郑州至其他国家的航点。
(三)通关合作机制。建立大通关协作机制、强化协作交流,推动我省与卢森堡及欧盟跨境通关协作,优化双方通关流程,在郑州、卢森堡建设通关效率最优区域。建立健全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便捷通关协作机制。创新通关通检人员保障机制,提升“7×24小时”预约通关水平,逐步实现“7×24小时”通关,争取国家支持开展72小时过境免签。
(四)签证合作机制。简化卢森堡签证业务流程,减少签证费用,实行面签结果当场告知制度,开展一站式签证服务,为向商务往来、文化旅游、探亲互访的双方公民颁发多次入境、多次有效签证提供便利。推动在郑州设立卢森堡欧盟申根签证中心,研究实施签证便利政策,将签证业务规模和经营范围扩大到所有欧盟国家。
(五)项目推进机制。共建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项目库,推动有关项目纳入国家推进“一带一路”重大项目库优先推进清单,争取享受河南自贸试验区外资领域优惠政策。鼓励引进大型物流集成商及龙头型项目,推动与欧盟优势技术领域开展合作。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推进。建立与国家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衔接机制。发挥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指导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工作联动推进机制。航空港实验区管委会、河南机场集团、河南航投作为主体责任单位,要加强配合联动,共同推动规划确定的重大事项落实。
(二)强化政策支持。省直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围绕目标任务健全政策支持体系。加强与对口国家部委沟通衔接,在航线开辟、航权开放、合资公司设立、签证便利化、人才引进等方面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持续优化发展环境,强化规划实施的财力保障,争取丝路基金、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等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空中丝绸之路”建设。
(三)推进规划实施。研究制定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要根据本规划和工作方案,细化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和合作项目库,共同推动规划落实。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形势研判,做好重点事项督查督办工作,重大问题及时报告。
(四)加强宣传推介。通过电视、报纸、政府网站和主流媒体等各类新闻媒体资源,大力宣传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拓宽对外传播交流渠道,加强与海外媒体合作,创新思路、主动谋划,培育和打造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文化品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豫政办〔2017〕107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
《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9月12日
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建设目标
把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作为我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要支撑,统筹谋划、突出特色,深化“双枢纽”战略合作,拓展航空运输、经贸产业、金融服务、人文交流、多式联运等领域合作,建立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抓好重大合作事项落实,打造我省对外开放的重要纽带,在建设现代立体交通体系、现代物流体系和服务于“一带一路”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中发挥更重要作用。2017—2018年,郑州至卢森堡直飞洲际客运航线开通,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运航空公司获批运营,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投入使用,药品进口口岸成功设立,双方物流信息深入对接,金融合作和文化旅游交流全面开展。
到2020年,基本建成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在航线网络拓展、合资航空公司运营、特色产业集聚、多式联运发展、旅游文化交流等领域实现突破。卢森堡货航及其意大利公司、合资货航公司的航线、通航点、周航班量由目前的3条、9个、15班增加到9条、20个、40班;开通至卢森堡客运航线,新增至欧、美、澳直飞洲际航线;初步建成飞机维修基地,飞机租赁业务形成规模;卢森堡飞行签证中心常态化运营,争取欧盟签证中心落地,郑州新郑国际机场(以下简称郑州机场)出入境人数实现翻番。
二、重点任务
(一)编制《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专项规划》。加强系统谋划,做好规划衔接工作,明确推进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建设的指导思想、战略布局、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合作机制等内容,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
(二)编制《郑州机场国际航空货运枢纽战略规划》。加强向中国民航局汇报衔接,选择知名设计单位,明确规划期限、基本思路和重点任务,统筹考虑一并修订郑州机场总体规划,力争2017年年底前由中国民航局和省政府联合批复。(省发展改革委、河南机场集团、省民航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拓展货运航线网络。依托郑州—卢森堡“双枢纽”,加密和开通卢森堡货航航线,连接国际主要枢纽节点城市。吸引更多货运航空公司开辟郑州至欧洲(莱比锡、科隆、华沙、马斯特里赫特等)、美洲(达拉斯、迈阿密、哈利法克斯、亚特兰大、洛杉矶、辛辛那提、圣地亚哥等)、亚洲(曼谷、东京、河内、阿布扎比等)、大洋洲(悉尼、墨尔本)以及非洲(吉布提、内罗毕、约翰内斯堡、亚的斯亚贝巴)等地的货运航线,构建覆盖全球的货运航线网络。(河南机场集团、河南航投公司、省民航办负责)
(四)增开国际客运航线。2017年年底前,开通郑州至墨尔本直飞洲际客运航线;2018年上半年,力争开通郑州至卢森堡直飞洲际客运航线;2020年年底前,新增4个以上洲际客运通航点。完善港澳台地区航线网络及日韩、东南亚中短程国际航线网络。(河南机场集团、河南航投公司、省民航办、旅游局负责)
(五)成立合资航空公司。加强与中国民航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等相关部委衔接,加快推进卢森堡货航合资货运航空公司项目审批、筹建许可、经营许可、工商注册、运行合格审定等工作,力争2018年年底投入运营。同步推进河南航空公司恢复运营牌照,力争2019年年底投入运营。(河南航投公司、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航办负责)
(六)开展签证便利业务。加强与卢森堡大使馆沟通,推进签证便利业务常态化,2017年年底前确定飞行签证中心选址,2018年上半年建成投用。规划建设“河南卢森堡中心”,同步推进卢森堡“豫卢交流中心”建设。(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外侨办、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负责)
(七)建设卢森堡货航亚太物流分拨中心。启动郑州机场三期工程,2017年年底前开工建设北货运区一期工程,同步建设卢森堡货航及其成员企业专属作业区,合作引进大型物流集成商,打造卢森堡货航亚太地区分拨转运中心,力争2019年年底前建成投用。(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河南航投公司负责)
(八)开展金融互惠合作。2018年在豫举办卢森堡政府金融推介活动,与卢森堡金融机构合资设立“空中丝绸之路”基金。加强两地法人金融机构间业务交流合作,争取互设分支机构,拓宽“金融豫军”出海通道。利用国家外汇管理局支持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开展经营性租赁收取外币租金业务的政策,推动飞机租赁业集聚发展。推动金融租赁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在符合规定的前提下,在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飞机融资租赁业务。创新跨境人民币业务,推动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符合条件的跨国公司备案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资金池业务,推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企业和金融机构通过发债、贷款等方式自主从境外(含港澳台地区)引入人民币资金,促进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内银行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金融办、人行郑州中心支行、河南银监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负责)
(九)推动文化旅游交流合作。依托郑州至卢森堡直达客运航线,开拓欧洲客源市场,加强与卢森堡及周边国家行业协会及旅游企业合作,扩大双向游客互送规模。合作开发旅游产品,与卢森堡航空旅行社共同打造豫卢双向旅游平台。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交流活动,积极参与“2018中欧旅游年”活动,在卢森堡等国开展“中华源”河南系列旅游推介活动,与卢森堡互办文物展览。加强与卢森堡大学合作交流和教育资源共享,争取在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共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省旅游局、文化厅、文物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教育厅、河南航投公司负责)
(十)建设合资飞机维修基地。加快制定商业计划书,推进合同谈判和公司设立等工作,力争2019年年底前取得中国民航局民用航空器维修单位维修许可,正式承接飞机维修相关业务。(河南航投公司、河南机场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民航办负责)
(十一)深化豫卢贸易产业合作。推动“新鲜卢森堡”双向跨境贸易平台快速发展,2018年上半年设立卢森堡海外物流仓,建立健全物流体系,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出口,带动双方优势产业合作。扩大郑州航空邮政口岸业务规模和覆盖范围,争取2018年年底前设立药品进口口岸。落实“三互”(信息互换、监管互认、执法互助),推进大通关建设,全面推行“一站式作业”“联合查验、一次放行”等通关新模式。创新通关通检人员保障机制,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提升“7×24小时”预约通关水平,确保货物“随到随检、快速验放”。(河南航投公司、省政府口岸办、省邮政公司、食品药品监管局、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河南机场集团负责)
(十二)促进多式联运发展。拓展郑州—卢森堡“双枢纽”货物集疏功能,促进双方物流信息共享,力争2018年上半年实现卢森堡货航及相关货代企业与郑州机场国际物流多式联运数据交易服务平台数据对接。积极推进具有全球资源的国际物流集成商兼并重组工作。推动郑州国际陆港公司与卢森堡国铁开展合作,2018年年底前设置卢森堡二级操作场站,开展卢森堡与汉堡间的空铁、公铁等多式联运业务。(河南机场集团、郑州国际陆港公司、河南航投公司、郑州海关、河南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十三)打造航空经济专业人才培养体系。面向国内航空产业发展及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建设人才需求,依托卢森堡货航等专业合作伙伴,借鉴海外成熟的人才培养及培训体系,采用共同投资、联合培养等方式,搭建航空培训平台,重点打造飞行培训、机务维修、空乘服务等特色专业。(河南航投公司、省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民航办、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謀苤F验区管委会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发挥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职能,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相关单位建立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出现的问题,督促各责任单位制定具体工作计划,确保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二)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抓住国家支持建设郑州—卢森堡“空中丝绸之路”重大机遇,省发展改革委、民航办、省政府外侨办、省商务厅等部门要向国家对口部门汇报衔接,争取国家在航线开辟、航权开放、合资公司设立、签证便利化等方面给予支持。
(三)建立信息互通和情况通报制度。省参与建设“一带一路”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会同有关单位建立定期会商和信息通报制度,及时沟通工作进展情况,按月定期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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