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早参(2018年9月7日)( 五 )

  据悉,辽宁省司法厅公证管理处和省公证协会利用业余时间,组织省内公证行业专业人士编写了《清单》。从收集、梳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到再论证、再征求意见、再审核,《清单》编写工作历时近两个月,几易其稿,最终形成了目录清单全稿。最新版的《清单》在原目录141项基础上,确认保留公证证明事项104项,并对原来制定的“最多跑一次27项公证事项”进行了再次明确、细化分解。最后确定,

在公证当事人承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保证真实并承担有关责任情况下,辽宁省“最多跑一次”的公证证明事项可达到55项

。同时,对《清单》中的每项公证事项都增加了“简化程序及创新服务措施”等六大类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