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75岁企业家给高层的公开信:建议税制重新立法(说到心坎了)( 五 )

在这关键时刻,作为一个老代表,迫切希望全国人大常委会暂缓执行不便操作的,有碍经济发展的税收新政,决策失误将会给国家带来不可挽救的损失。

2009年劳动法的出台,不但没有保护好劳动者的利益,从长远看,反而阻碍了经济的发展,从根本上损害了劳动者、企业主和国家的利益。

希望新税法的出台,一定要慎重。

我建议要用现代化、法制化理念进行彻底的税制改革和重新立法。广泛征求听取基层一线企业家和专家的意见,要化繁为简,打破固有的条条框框,用自动化智能化创新手段,彻底改变落后的、低效的、繁琐的、复杂的、高成本的、不科学的、不合理的、很难操作的、弹性橡皮筋式的、群众不满意的税制现状。

税制改革,不是因循守旧的修修补补,不是不痛不痒的小改小革,而是一种颠覆性的创新和重新立法,不要拿旧法制约新法,要发明一种世界上最简单、科学、可行、有效、先进、好操作、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经得起实践考验、得的到群众认可满意的好税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