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被刑事立案 “老赖”立即还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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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龙网9月6日16时40分讯(记者 刘艳 实习生 彭洋)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这位“老赖”以为没事,结果收到刑事立案通知,这下慌了,忙将欠款交付至法院。今(6)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发布消息,今年1至8月,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18件,审结3件,决定逮捕1人。





“老赖”拒执行 被刑事立案





据介绍,在夏某某诉雷某某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双方经人民法院调解,雷某某承诺一次性归还夏某某借款本金及利息。





“调解书生效后,雷某某各种推诿,分文未还,夏某某向法院申请执行。”九龙坡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执行过程中,雷某某与夏某某达成和解,但仅履行了一小部分,再次拒绝履行和解协议,性质恶劣,已经涉嫌构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





经调查取证,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决定移送公安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罪立案调查。在向夏某某释明后,其向法院提交刑事自诉状,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依法向雷某某送达刑事自诉状,电话通知其已被刑事立案的事实。





雷某某看到刑事立案卷宗后,极为紧张、害怕,立即与法院联系,将大部分案款交付至人民法院,并表示剩余款项按期履行。夏某某表示认可,撤回了自诉。





破解“执行难” 他们有这些举措





如何破解执行难问题?该负责人说,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加强了与公安、检察机关的协调配合,在拒执犯罪的案件管辖、立案标准、执行材料移交、强制措施选择等方面达成共识,实现了拒执犯罪在立案、侦查、批捕、公诉、审判各环节的高效、有序衔接。





同时,拓展打击渠道,引导刑事自诉。在被执行人涉嫌拒执犯罪时,执行局承办法官主动将提起拒执犯罪的自诉条件告知申请人,引导申请人提起刑事自诉。此外,立案庭不断规范立案条件和程序,明确拒执刑事自诉的立案审查范围和证据指引,对符合条件的坚决予以立案,充分保障自诉人提起刑事自诉的权利。目前立案的案件中均以自诉为主,对拒执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的震慑作用。





该负责人表示,对于被执行人一审判决前能够积极履行法院生效裁判、取得申请执行人谅解的,一般予以从宽处罚。今年审结的3件拒执犯罪自诉案件中,被告人履行生效裁判义务后,有3件的自诉人对被告人谅解、申请撤回自诉。





此外,记者了解到,在推动僵尸企业清理,促进执行积案化解上,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也在开展“执行转破产”专项工作。去年以来共移送破产企业7家,涉及执行案件1200余件,目前6家企业已经进入破产审理程序。在全市法院率先成立破产审判庭,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司法职能,目前已经受理各类破产案件34件,其中破产清算案件22件,破产重整案件10件,破产和解案件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