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与核:一对冤家的生死纠缠( 五 )

1968年7月1日,各国开始签署《核不扩散条约》,并自1970年3月5日起正式生效,目前共有191个国家和地区签字,明确了有关核问题的三个最重要原则:一是五常拥核,美、苏、英、法、中五国,也即安理会五个常任理事国合法拥有核武器;二是无核国保证不研制、不接受和不谋求获取核武器;三是把和平核设施置于国际原子能机构的国际保障之下,并在和平使用核能方面提供技术合作。

核不扩散条约确立的三大原则,奠定了今天国际社会有关核问题应遵循的基本准则。

 

石油与核电站:相辅相成

 

2018年初,30个国家拥有447台运行核电机组,总装机容量为3.92亿千瓦。2017年,核能相当于5.964亿吨油当量,占世界一次能源消费总量的4.41%;核发电量为25551.3太瓦时,占世界总发电量的10.31%,排在煤电(38.05%)、天然气发电(23.15%)和水电(15.89%)之后,为世界第四大电力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