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个税法首次引入反避税条款 海外逃税者将无所遁形( 三 )
刘怡表示,这种信息的透明将产生重要的威慑作用。“以前富人们可能会通过那些避税港的地方设公司,或者买信托、保险等,一些所得可能没有报告给中国国内,现在要求必须申报,不报也没有关系,那边会提供信息过来。”
更为值得关注的是,备受关注的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日前获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其中首次引入的反避税条款也意味着对高净值人群强化征管。
根据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修改后的个税法,新增的反避税条款作为第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进行纳税调整。包括个人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而减少本人或者其关联方应纳税额,且无正当理由;居民个人控制的,或者居民个人和居民企业共同控制的设立在实际税负明显偏低的国家(地区)的企业,无合理经营需要,对应当归属于居民个人的利润不作分配或者减少分配等。
刘怡认为,这意味着个人的税务信息将作为个人信用信息的一部分变得越来越重要。她解释说:“所谓纳税调整是指,比如你的应纳税额应该是100万,你只报了10万,就要调整成100万来征税,你肯定就有滞纳金、罚款,而且可能还有信息的披露。现在有人民银行的征信系统,你的这些违规记录就会记录在其中,你以后的出行、贷款等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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