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矿山片区和乾隆菜场周边补偿方案出炉!住宅5983元/㎡商业1( 八 )

  (二)搬迁补助费:住宅房屋和商业用房,按10元/㎡支付;生产用房,按20元/㎡支付,有重型机械设备或精密仪器需要搬迁的,搬迁补助费上浮20%;办公用房,按6元/㎡支付,教学、医疗用房参照执行;仓储用房,按12元/㎡支付。搬迁补助费不足1000元的按照1000元计算。补助面积按照被征收房屋合法建筑面积计算。

  (三)停产停业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状况,给予不超过货币补偿评估总额5%的停产或停业补偿。

  (四)临时安置补助费: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为10元/㎡.月,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补齐。选择产权调换的,一次性支付6个月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补助标准为10元/㎡.月,月临时安置补助费不足600元的按600元补齐。过渡期超过六个月的,按宿政规发〔2013〕7号文件第39条相关规定执行。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合法面积的,超过部分按货币补偿标准执行,给予6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其余部分按产权调换的相关规定计算临时安置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