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警方通报“昆山砍人案”:于海明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三 )
2018年8月27日昆山市震川路于海明致刘海龙死亡案,备受社会舆论关注。公安机关经过缜密侦查,并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现就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予以通报。
一、案件基本情况
2018年8月27日21时30分许,刘海龙驾驶宝马轿车在昆山市震川路西行至顺帆路路口,与同向骑自行车的于海明发生争执。刘海龙从车中取出一把砍刀连续击打于海明,后被于海明反抢砍刀并捅刺、砍击数刀,刘海龙身受重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侦查认定事实
接到报警后,昆山市公安局立即出警处置并立案侦查。鉴于此案社会关注度高,江苏省公安厅、苏州市公安局第一时间派出力量赴昆山指导案件侦办工作。经现场勘查、走访调查、询问讯问、视频侦查和检验鉴定等工作,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一)涉案人员情况
刘海龙,男,36岁,甘肃省镇原县人,暂住昆山市陆家镇某小区,案发前在昆山市陆家镇某企业打工。
- 河南商水通报营养餐变素面事件:4名责任人被处分
- 毒贩驱车千里运毒 进京即被警方剿灭
- “领导”查岗原是电信诈骗 警方提醒:公司转账要当面确认
- 山西警方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纵深发展 12天打掉8个黑恶势力团伙
- 延安路上骑马女子被上海警方依法予以行政警告
- 上海警方依法对闹市骑马女处以行政警告
- 南宁警方构筑低空安全防线 摸查各类飞行器2千多架
- 湖南衡阳警方:耒阳市黄市镇致2死2伤凶案嫌犯落网
- 河南警方侦破特大电信诈骗案 撩开炒期货暴富面纱
- 阿里技术助力 嘉兴警方首次打掉极限词敲诈商家团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