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警方依法对闹市骑马女处以行政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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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刚刚获悉,警方决定对昨晚在上海市中心机动车道上骑马的女子胡某处以行政警告的处罚。





9月12日0时20分许,黄浦公安分局接道到报警,有一名女子骑马沿延安中路由西向东骑行。经警方沿线布控寻找,民警在淮海中路重庆南路口机动车道内将该女子截停。





经查,涉事女子姓胡,今年26岁,上海市人,马匹是她从外省市购得。9月11日晚,胡某为博取他人关注,从泉口路家中将马匹一路违法骑行至事发地。胡某在骑行过程中占用机动车道和非机动车道,影响了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造成多名路人围观拍摄,扰乱了公共场所正常秩序。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公安机关已依法对胡某作出行政警告的处罚。





胡某在闹市区域骑行马匹的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公共秩序,妨碍了道路交通安全。一旦马匹受惊,还将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相关法律人士表示,胡某如再次出现骑马上路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依法对其违法行为予以从重处罚,可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新民晚报记者 潘高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