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附10大亮点)( 二 )

《电子商务法(草案)》有以下10大亮点:

【亮点1】微商、直播销售等也被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

 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国民的购物方式早已发生的天翻地覆的变化,各种销售不仅仅存在淘宝、京东、小红书等电子商务平台上,利用朋友圈、直播等方式的销售层出不穷。《电子商务法(草案)》明确:微商等列入电子商务经营者范畴,受该法约束。

 草案:本法所称电子商务经营者,是指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通过自建网站、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